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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全陽圓」重建完工


變電所旁老舊公寓改建 提升居住品質
 
新北市板橋區「全陽圓」都更案已於今年7月取得使用執照,該案位松江街、吳鳳路50巷及吳鳳路50巷91弄所圍街廓東側,捷運板南線江子翠站西北方,雖鄰近大面積公園,但小環境全為老舊公寓、鄰避設施和路衝,更新前之環境條件欠佳,故透過都市更新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

更新後現況


都更解決傳統合建無法突破之困境
基地西鄰五層樓密集公寓,東隔4公尺都市計畫道路(人行步道)與變電所和當地重要廟宇「潮和宮」相鄰,南隔8公尺現有巷與農村公園、石雕公園和二層樓老舊建物相鄰,更新單元內原為民國60年間所興建的四、五樓老舊公寓,年長者上下樓梯極為不便利,當然也不符耐震規定,也未能符合現代化都市應有的防災機能,加上老舊公寓常見的增建狀況,屋頂普遍存在違章建物。
 
此外,更新前現況容積極大,合建後難以分回原面積,若以一般合建案辦理,此區恐難以重建。為了改善區內巷弄狹小、現有巷二側停車、人行空間狹小,有防火消防之疑慮等,全陽建設委託本基金會透過都市更新方式改善本區環境,爭取容積獎勵解決傳統合建案無法突破之困境。

突破基地侷限 消彌鄰避情結
本案基地形狀略成三角形,北鄰商業區、南面公園用地,東側則臨變電所,公園用地內有地方重要廟宇(潮和宮和保安宮)佔用,存在著輻射、粉塵、噪音等鄰避設施問題。為了消彌隔閡,透過建築規劃設計,配合建物退縮留設人行步道,即將與「潮和宮」間原有一未達2公尺的通道,配合原有都市紋理,拓寬此通道,規劃花台、廣場,結合植栽與人行步道,作為連接北側4公尺計畫道路(人行步道)之重要節點,同時以喬木做為此通道之入口意象,強化原有生活路徑,增強都市防救災機能,強化基地與捷運站、公園、商業區之連結性,維持空間整體性與延續性;並將梯廳及垂直動線配置於東側,減少住宅單元緊鄰鄰避設施之衝擊感受。

景觀平面配置圖
 
另外,範圍內包括吳鳳路50巷85弄,為6米寬的現有巷道,因全線位在計畫範圍內,現況除供範圍內住戶通行外,兩側均為停車位,不利於通行與防災。故在不影響其他建物出入前提下,依審議原則規定更新後予以廢除。

考量基地形狀狹長,兩面臨接計畫道路、一面臨接現有巷,現有巷對側為公園,故於建築立面、行道樹、鋪面皆依整體街區考量設計,以延續原有空間之都市紋理,建築配置規劃特別於基地與潮和宮之間留設廣場作為連接北側計畫道路之節點,且於三面皆退縮留設人行步道,增加行走的空間寬闊度,並強調以多層次的花卉與植栽綠化設計,塑造開放空間綠意,此外,再於街面以樹木排列以引導進入,強化社區綠帶的延續,營造地區舒適人行空間氛圍。
 
東側現有巷道拓寬 (更新前(左)、更新後(右))
更新後基地南側退縮人行步道

本案更新後建築規劃係依基地形狀配置南北二幢鋼筋混凝土之建築物,南棟17樓、北棟14樓,地下開挖4層,南北二棟鄰棟之空間配置社區中庭,沿基地周邊留設開放空間,供作行人使用。整體造型設計利用深凹長窗﹑交錯陽台及高層退縮手法,希冀可創造建築物豐富的表情。

實施者展現誠意 保障地主權益
為盡量保障原住戶更新後都能留下,實施者釋出誠意全力協助。本案權利變換階段,進行選配時,部分所有權人因權利價值未達最小分配單元,依法應屬「不能參與者」,然其價值與最小分配單元差異甚小。因此,實施者為確保全體所有權人權益,公開抽籤當時,仍同意為原「不能參與者」進行抽籤作業。

雖然共有9位以抽籤方式決定其選配單元,但後來實施者仍持續與所有權人協調,並協助換戶,最後在核定公告時,僅由1人因其更新後之價值與最小分配單元價值差距甚大,列為「不能參與」者。

歷經8年 成就地區新氣象
本案更新推動歷程迄今已逾8年,在2013年12月權利變換計畫公告實施後,終於在今(2017)年7月25日取得使用執照。本案透過更新整體規劃,扭轉基地先天環境條件之窘迫,創造舒適之居住環境。(本案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內容詳見簡訊第56期(2012.12)、第60期(2013.12))


更新後現況(丁致成攝)

更新後現況(張雅婷攝)
更新事業推動歷程
2009.11.09 事業概要公聽會
2009.11.24 申請事業概要
2010.02.03 事業概要核准
2010.06.28 事業計畫申請報核
2012.10.09 事業計畫公告實施
2012.11.29 第一次變更事業計畫及擬訂權變計畫報核
2014.01.03 第一次變更事業計畫及擬訂權變計畫公告實施
2014.07.01 取得建築執照
2017.08.09 第二次變更事業及第一次變更權變計畫公告實施
2017.07.25 核發使用執照
 
計畫內容摘要
案名 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溪頭小段123-8地號等16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
基地位置 板橋區松江路、吳鳳路50巷及吳鳳路50巷91弄所圍之街廓東側
更新後案名 全陽圓
實施者 全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基地面積 2,114㎡(私有2,019㎡、公有95㎡)
使用分區 住宅區
更新前 土地所有權人71人(其中1名為公有土地管理機關);
建築物皆為私有,所有權人數共62人。
更新後 用途:一般零售業、集合住宅
  實設建蔽率:39.998%
  實設容積率:483.73%
  更新獎勵容積:1,352.9㎡(21.33%)
  容積移轉:2,536.8㎡(40%)
  總樓地板面積:17,646.46㎡
  構造樓層:地上14層、17層;地下4層
  停車位數:128輛
  總戶數:126戶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更新規劃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發展基金會
建築設計 太乙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不動產估價 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景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本文原載都市更新簡訊第75期)

  • 發布日期
    2017/09/20
  • 發表人
    更新事業部
    主任 董政彰
    規劃師 張雅婷
  • 關鍵字 都市更新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