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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條例簡單快速有獎勵 民眾申請重建意願持續升溫中


我國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上,屬於地震頻繁發生的地區,為促進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中央政府擬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條例)自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危老條例以申請簡單、快速核准、獎勵明確、不限基地規模,也無都市更新條例規定之公開展覽及審議等程序,不僅顛覆國人對都市更新的舊有概念,也引發民眾檢視自有建物安全及申請危險老舊建築重建的熱度。

3,206件申請建物耐震評估補助 273件申請重建計畫
危老條例施行迄今有2年餘,回顧這段期間,中央政府及各地方政府攜手合作,為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政策而努力,其目的均在於提供民眾一個安全的家。依內政部統計,全國22縣市於2018年均已完成耐震評估補助自治法規,並有20縣市完成建築高度放寬檢討,21縣市完成建蔽率放寬之檢討。

在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補助申請部分,迄今(2019)年5月底總申請補助數為3,206件,其中仍以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宜蘭縣等位居申請補助數之前6名。

在重建計畫申請部分,各縣市政府於2017年11月開始受理重建計畫,迄今(2019)年5月底已有273件申請,148件核定,更有13件已申報開工(詳表1)。以今年度而言,自2019年1月1日至5月底,已有137件申請數,平均每月以超過20件案量持續成長中(詳圖1),顯見民間投入的積極程度與信心持續增溫中。

表1危老重建計畫執行統計表 (資料統計至2019年5月底)
縣市別 重建計畫 2017年5月起耐震能力評估
申請件數/核定件數 申辦數 已完成數
宜蘭縣 2/2 93 82
基隆市 3/1 8 19
台北市 91/34 454 630
新北市 59/37 1,757 1,260
桃園市 12/9 428 350
新竹市 7/5 2 12
新竹縣 0/0 6 4
苗栗縣 0/0 27 25
臺中市 59/30 120 209
彰化縣 2/1 40 4
南投縣 1/1 41 43
雲林縣 1/1 7 6
嘉義市 1/1 9 13
嘉義縣 0/0 6 5
臺南市 14/13 80 83
高雄市 12/10 59 79
屏東縣 0/0 25 22
花蓮縣 1/0 14 10
臺東縣 3/1 16 13
澎湖縣 2/0 11 4
連江縣 0/0 - -
金門縣 2/2 3 -
合計 273/148 3,206 2,873
 
圖1 危老重建執行情形

補助成立輔導團 積極宣導及提供民眾更專業協助
為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政策,解決各地方政府執行人力不足問題,更積極輔導民眾申請重建成案,內政部參考自主都市更新輔導團機制,於去(2018)年3月 發布施行「內政部補助委外成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輔導團申請作業及執行管考要點」,並於2018年投入3,000萬元,2019年至2021年又編列1.2億元,補助各地方政府成立重建輔導團。

自2018年迄今已補助臺北市、宜蘭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臺南市、屏東縣及澎湖縣等12縣市政府辦理成立輔導團隊,並已核定桃園市及新竹縣辦理程序中。

成立重建輔導團目的在於協助危險及老舊建築物所有權人提供免費的法令諮詢服務,及要求輔導團隊赴不同社區舉辦整合說明會,協助住戶整合重建意願,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提案申請擬具重建計畫,並可輔導申辦融資等金融協助,擔任社區重建顧問角色,為民眾提供一條龍的全程服務,加強民眾對重建的信賴及申請意願。重建輔導團另一重要功能為增進地方政府推動重建行政量能,以及完備地區重建資料庫等建置作業,協助地方政府掌握轄區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區域,更有效推動危老屋輔導重建業務。

增添金融協助及信用保證 民眾參與重建更放心
此外,為建構金融體系積極參與危老重建,提供更完善的推動體系,去(2018)年6月6日修訂危老條例增訂第10-1條條文,鬆綁銀行法第72條之2對商業銀行放款限制,於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政策過程中,再注入金融機構之資金挹注及專業協助;另內政部以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提撥1億元予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協助民眾進行危老建築重建,並於去(2018)年8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正式開始受理,目標四年(2018至2021年)提撥計10億元作為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融資專款,提供每戶300萬元信用保證額度,以提高銀行放款意願,補足民眾申請重建資金缺口,讓民眾與業者能夠更放心的投入危老重建。

檢討修正耐震評估規定 幫助危老建築參與重建
 為簡化申請文件,促進民眾申請耐震評估,內政部於去(2018)年8月2日修正「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只要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的會議紀錄及使用執照影本,即可提出申請,大幅簡化所備文件。 此外,此次修法亦放寬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基準,訂定危險度總分逾45分者,可直接依危老條例重建,並溯及既往,已完成初評的案件可直接適用新的評估基準,以加速推動重建。

加碼評估補助及輔導團協助 全力衝刺320目標
 為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內政部今(2019)年度訂定以320件重建計畫申請案件數為目標。為達到該項目標,內政部除已修正「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輔導團的申請作業要點」,將危老重建教育訓練等講習活動教育時數由原有20小時提高為30小時,並增列補助輔導團隊前進各社區協助說明等相關費用外,為鼓勵民眾更踴躍申請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了解自有建築物安全狀況,內政部已修訂「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第3條及第5條修正案,並於今(2019)年6月13日發布施行,將耐震初評原每棟補助6,000至8,000元,提高至每棟補助1萬2,000至1萬5,000元,將可為民眾省下一筆費用,鼓勵民眾申請耐震評估。

危老條例時程獎勵明年截止 政府備妥全面協助加速重建
依據危老條例第6條規定,條例施行後3年內(2020年5月9日)申請之重建計畫,得再給予基準容積10%之獎勵,目前距危老條例時程獎勵截止尚有11月。

為降低下次震災造成的危害,以及協助民眾於時程獎勵期限屆止前將重建計畫掛件申請,政府已經備妥各項耐震評估費用補助、擬定重建計畫費用補助、重建費用貸款信用保證及專業輔導團隊等協助事項,並建置完成「都市更新入口網」,收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相關法令規定及解釋函令、耐震評估補助規定、輔導團聯絡方式等資料,提供民眾最快速且直接之資訊查詢,協助民眾加速完成重建,使國民有更安全的居住品質及更完善的居住環境,生命財產都能獲得保障。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82期)

  • 發布日期
    2019/06/27
  • 發表人
    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