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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三法全數到位


都更危老成果豐碩 加速推動不停歇
 
面對國人現有居住的環境,內政部建構完備的都市更新制度,並逐步推動都更制度的改革,展現政府施政決心。首先,於2017年制定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讓危老屋可於原地迅速重建;其次,2018年制定了「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藉由住都中心的設置強化政府執行公辦都更能量,並於同年8月1日正式成立;最後,於今(2019)年完成了「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提高民眾參與都更意願及縮短都更期程。因此,今年為都市更新重要的一年,歷經多年努力,都更三法終於全數到位。
 
更新條例修正公布 完備都更相關子法 加速都更執行
2019年1月30日修正公布「都市更新條例」,從「健全重要機制」、「解決實務困境」及「強化程序正義」等3大面向,務實推動都市更新。透過容積獎勵明確化,增加民眾參與都更之信任,並以弱勢保障為前提,進行政府代拆工作,同時增強公辦都更量能,多元合作推展都更業務,以促進國家建設與都市發展。配合更新條例本部應新訂、修正及廢止之12項相關子法,皆已於2019年7月全數完成。

另外,本署為利都市更新相關作業程序可以標準化,刻正積極修訂「都市更新作業手冊」、「政府主導都市更新作業手冊」及「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招商手冊」預計於2020年初完成後,即可提供政府機關、實施者及民眾執行參考,以利實務銜接執行。

積極督導地方 讓都市更新儘速重啟上路
更新條例修正後中央應配套修訂之相關子法皆已完成,但徒法不足以自行,仍有賴各地方政府執行的決心及民間的資源投入,始得有成。因此。本署積極督導地方配合檢討自治法規、全面調查劃定更新地區、擬訂更新計畫及重新研擬更新單元劃定基準等作業,目前新北市政府已率先完成配套子法研(修)訂作業,其他縣市也將陸續完成,期待後續各地方政府的加入,讓都市更新儘速重啓上路。

危老重建條例誘因多 加速計畫成案
危老重建為提高民眾申請危老屋重建誘因,內政部今(2019)年6月已提高耐震能力初評補助費用為1萬2,000元至1萬5,000元,詳細評估補助也有最高上限為40萬元,擬訂重建計畫每案5萬5千元。此外,內政部也持續補助各地方政府成立輔導團、協助臺北市、新北市及苗栗縣推動危老重建推動師及都更推動師等政策,以提供專業輔導協助民眾加速申辦重建計畫成案。

至於各界關心危老時程獎勵(法定容積10%)在明(2020)年5月9日將到期,內政部也已就過去2年多來實際推動需求分析檢討,未來將朝向有條件修訂時程獎勵規定,或以增訂規模獎勵方式引導重建計畫提高面積規模,擴展危老重建效益。

都更危老制度完備 績效逐漸展現
 依內政部統計,自更新條例1998年公布施行後截至2019年11月底,總累計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案件數825件,今(2019)年截至11月底核定實施案件數為89案,相較過往 (2005至2018年) 每年平均核定約44案,數量已有所提升。 此外有關危老重建部份,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自2017年11月陸續受理民眾申請耐震能力評估及重建計畫作業,截至2019年11月已完成評估4,325件;另重建計畫申請案,各縣市計已受理493件,283件完成核定,今(2019)年截至11月底危老重建已有322案申請,近5個月來,每月以30案以上申請量逐漸增加。 根據以上數據顯示,透過健全法制以兼顧居民權益、政府成立專責機構以擴大都更量能、並結合金融協力及厚植都更產業人才等多元方式,有效讓都市更新重新出發,其績效也逐漸展現,使都更加危老已突破400案目標。

持續推廣都更及危老 培育相關人材不遺餘力
都更及危老重建推動過程中,經常面臨民眾對於法令觀念認知差距、法定程序不了解、自有資金不足或資源不充裕等諸多問題,導致民眾參與意願及推動成效相當有限。有鑑於強化社區主導都更能力,是推動社區自力更新的關鍵,因此,本部積極辦理各項都市更新相關之教育訓練課程、座談會、講座等活動,截至今年11月底,已辦理4場次教育研習,合計培訓1,176人次,且今年12月也將分別於北、中、南舉辦共計3場次都市更新手冊講習會,針對本次修法後實務執行上相關範本等格式調整說明。 藉由前述各項相關活動舉辦,普及都市更新知識、建立社區都市更新種子,提升資訊平衡等目標,期盼都更及危老有效解決老屋數量眾多、建築物結構安全等都市課題,以利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再開發利用,提升經濟效益,創造安全無虞之環境。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84期)

  • 發布日期
    2019/12/31
  • 發表人
    內政部營建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