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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申請都更重建之建築容積與「臺北市松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規定容獎上限競合疑義
發文單位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發布日期
108年07月25日
發文函號
北市都規字第1083063746號函
重點摘要
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之建築基地依都更條例規定申請重建時,該基地依都更條例申請容積獎勵之總容積上限已逾二倍者,則得不受旨揭細部計畫案內二倍容積上限規定。但依都更條例申請容積獎勵之總容積已逾二倍者,不得核准容積移轉或增額容積。
主旨
有關貴公司函詢「都市更新條例」(以下簡稱都更條例)申請重建之建築容積與「臺北市松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內規定各項容積獎勵上限競合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貴公司 108年 7月10日( 108)中專字第 446號函。
二、有關貴公司所提都更條例第65條第 1項規定與本府 108年 4月25日府都規字第10830178021 號公告「臺北市松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內就「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範圍訂定容積上限規定競合疑義一節,依內政部99年 9月30日台內營字第0990807669號令,及本局 108年 6月10日北市都規字第1080125725號函之意旨,於本市敦化南北路特定專用區之建築基地依都更條例規定申請重建時,該基地依都更條例申請容積獎勵之總容積上限已逾二倍者,則得不受旨揭細部計畫案內二倍容積上限規定。但依都更條例申請容積獎勵之總容積已逾二倍者,不得核准容積移轉或增額容積。
三、另副知各公(協)會,請轉予會員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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