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東京都練馬區大泉學園站北口地區更新事業

前言

本更新事業在都市計畫核定前發生了東日本大地震災害,嚴重影響了財務計畫,包括工程費大幅增加、稅賦提高等社會經濟情勢的大變動,不過在國土交通省、東京都及練馬區公所等行政部門支援、參加更新會員、特定業務代行者及權利人等共同努力下,在非常嚴緊時程進度下,能順利完成,誠屬不易。

改善地區道路系統 提昇交通節點機能
譯者:何芳子 顧問
本文原載出處:URCA雙月刊NO.176 P4~7
(翻譯轉載已獲日本再開發推動者協會同意)
作者:RIA東京支社 計畫二部 副參事 池埜邦幸
 



地區概況
本地區位於東京23個行政區的西北部,面對西武鐵道池袋線大泉學園站北口,面積約0.8ha。

大泉學園周邊,目前仍保留武藏野台地的樣貌,屬具備優美自然景觀與優質住宅環境之地區。車站每日旅客集散人次約8.4萬人;公車停發車次數每日超過1,000車次,一直是相當忙碌的交通節點。此外,在練馬區都市主要計畫內,亦給予定位為區域西北部的據點角色。在車站南口周邊於2003年完成一處更新事業後,其站前廣場等公共設施業已完備。

但是,本車站北口地區人行空間及公車、計程車上下車場所等,均未能有效確保的情況下,導致人行、車行動線混雜,無法提供安全、安心的都市環境。同時,地區內建物老舊、存在許多低度利用土地等狀態,無法滿足商業發展及集客需求,有積極予以活化之必要。

辦理經過
2005年,經過站北周邊地區權利關係人針對都市再生檢討結果,認為實施更新事業之目的,在於協助改善地區道路、站前廣場,以充實道路等基盤設施,提高交通節點機能,活化整體商業環境,及提供優質都市型住宅,遂於2008年成立更新籌備會。

更新籌備會成立後,很快又取得權利關係人的合意,能夠依照原預定進度,於2015年3月施作完成更新建築及公共設施,在都市計畫核定後的短短4年順利實施完成更新事業計畫。其主要流程如下:
2005年9月
2008年6月
2011年4月
2011年8月
2012年1月
2012年2月
2012年9月
2013年2月
2015年3月
北口地區都市再生懇談會召開
更新籌備會成立
都市計畫核定
確定參加更新會員的預定者
決定特定業務代行者
更新會成立
權變計畫認可
工程施作
完工

計畫特色
(一)留設站前廣場、整體規劃公車專用道等動線、提昇交通節點機能
於更新事業計畫內留設站前廣場,規劃公車專用道、步道、步行人工地盤、拓寬生活道路等,提高交通節點機能及地區性回遊功能。在基地內留設的公車專用道形成柱廊空間(Pilotis空間),可貫穿更新建築的地面層,與站前廣場連結,除了可增進公車使用便利性及車站周邊地區交通的順暢外,專用道上部亦可提供高層住宅量體配置,達到土地的有效利用,提高更新事業的經濟效益。

此外,在地區計畫內「站前廣場、公車專用道、步道」屬於地區性公共設施,可以確保其都市計畫上的使用機能。

Grand Emio「大泉學園站」以空橋串連,僅需步行1分鐘

 計程車候客站採人車動線分離

(二)提供社區休憩性屋頂庭園及防災據點
積極綠化屋頂空間,以武藏野天然森林為意象進行植栽規劃設計,使人有親近自然的感受,希望提供社區居民有如「起居室Living Room」的舒適休閒空間。同時,於災害時,提供周邊居民或無法回家的人臨時避難場所,約可容納200人。由設施管委會與練馬區公所簽訂支援協定,於災害時提供防災蓄備物品。

屋上庭園以武藏野天然森林為意象設計

(三)創造步行道、步行人工地盤,提升社區回遊性、舒適性
在站前廣場上規劃設計人工地盤,確保人車分離。同時設置頂蓋、電梯、電扶梯等提高回遊性、便利安全性。此外,為了彰顯練馬區為日本卡通發祥地的意象,區公所乃積極活用相關資源,塑造代表開創性卡通空間,及具卡通歷史記憶的紀念物等,強化其獨特性。

此外,為了改善地區內外交通,並提高防災性能,予拓寬道路,滿足雙向通行需求。將電線地下化,確保舒適步行空間。在建築物周邊,配合建築設計,塑造多樣性綠化步行空間。

同時具有臨時避難功能;廣場擺設具卡通歷史記憶的紀念物

建築計畫
更新事業總面積0.8ha,其中建築基地為5,110m2,包含站前廣場的公共設施用地約佔2,742m2。就建築使用類別視之,地下2層規劃自走式停車場、地下1層至地上4層為店舖、銀行等使用;5層一部分為公益設施,其餘至27層規劃168戶住宅;公益設施包括「區民事務所」、「地區活動支援中心」、「圖書館服務窗口」等。

B1~4F作為商業設施層使用Grand Emio

Grand Emio外觀
一樓設有公車停駐站

建物北側

建物南側
 
權利變換計畫
實施地區一筆採共有持分,其中店舖2單元、銀行2單元及住宅8戶,以權利床由權利人分回。其餘店舖樓地板以權利床由法人1名及個人5名共同持分,分由28個承租人承租進駐,以期確保商業空間營業品質及資產運用的安定性。保留床住宅部分由參加更新會員取得;區民事務所及自行車停放場則由區公所取得。

營運管理計畫
依據區分所有法規定訂定管理規約。區分整體、住宅及商業設施等三個管委會,全部營管業務委由參加更新會員擁有的關係企業統籌為之。
其中「公車專用道」納入整體管委會名下的特定管理部分,由商業等設施負責的管委會與公車營運者簽訂使用契約為之。

結語
本更新事業在都市計畫核定前發生了東日本大地震災害,嚴重影響了財務計畫,包括工程費大幅增加、稅賦提高等社會經濟情勢的大變動,不過在國土交通省、東京都及練馬區公所等行政部門支援、參加更新會員、特定業務代行者及權利人等共同努力下,在非常嚴緊時程進度下,能順利完成,誠屬不易。

事業計畫概要
所在地 東京都練馬區東大泉一丁目600番
實施者 更新會
都市名 練馬區 71.1萬人(2015年6月)
地區面積 約0.8ha
辦理經過 都市計畫核定 2011年4月
事業計畫核定 2012年2月
權變計畫核定?2012年9月
完工2015年3月
事業概要 用途住宅、商業、公益設施、停車場(汽車、自行車)
建築面積 4,080㎡建蔽率80%
總樓地板37,820㎡ 容積率510%
構造層數 RC造部分鋼骨造
地上27F/地下2F/突屋1F
事業費約152億圓
土地利用 更新前更新後
公共用955㎡2,742㎡
建築用地6,897㎡5,110㎡
權利人數 更新前10人/更新後10人
(含原房屋承租人1人、參加更新會員1人)

(本為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7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