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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阪神淡路震災復興重建

震災及損害

阪神、淡路大地震發生於1995年1月17日5:46AM(平成七年)。震度規模芮氏地震儀7.2級。受害地區包括大阪府、神戶、兵庫縣等15城市及10個鄉鎮。死亡總數6430人,受傷43782人,失蹤3人。損毀房屋249,155棟(受害戶達457,905戶),全毀(包含火災)104,900間,半毀(含火災) 144,255間。

日本阪神淡路震災復興重建 

震災及損害
阪神、淡路大地震發生於1995年1月17日5:46AM(平成七年)。震度規模芮氏地震儀7.2級。受害地區包括大阪府、神戶、兵庫縣等15城市及10個鄉鎮。死亡總數6430人,受傷43782人,失蹤3人。損毀房屋249,155棟(受害戶達457,905戶),全毀(包含火災)104,900間,半毀(含火災) 144,255間。
 
政府推動組織
阪神、淡路復興對策本部設立於震災發生後一個月左右(1995.2.24),該機構為一限期五年之臨時性政府組織。該機構乃是基於「阪神、淡路大震災復興的基本方針與組織法」(阪神淡路大震災復基本方針及組織法律)的授權而組成,直屬於總理府。其下設事務局負責總理推動執行。
 
重建工作的基本理念
阪神大地震是前所未有的大災難,奪走了六千三百條人命。從震災中復興重建是刻不容緩的重大工作,有必要盡一切所能的手段儘速完成。
 
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共同合作,共同承擔責任,並尊重當地居民的意見來重建受災地區,使他們儘速可以回復正常的生活、經濟獲得復甦、建立安全的區域。
 
重建措施
以非常的手段重建阪神地區,遵照「阪神、淡路大震災復興的基本方針與組織法」的規範推動。未來在復興對策本部解散後,將繼續支持地方政府繼續推動重建計畫。
 
一、住宅社區的重建
1.緊急臨時安置住宅:共興建49,681戶緊急臨時安置住宅以安置受災戶,以供其獲得永久性安置之前佔時安置之用。在1995年11月最高峰時期共有46,617戶進住,到1999年的四月則只剩下3,861戶住在其中了。
 
2.兵庫縣三年住宅重建計畫:1995年8月,兵庫縣政府提出三年住宅重建計畫。該計畫目標為供應125,000戶住宅(包括政府直接興建和私部門興建)。這項計畫目標在1998年三月底順利達成。
 
3.災後重建公共住宅: (1)災後重建公共住宅供給計畫: 預計興建38600戶災後公共住宅,截至1999年三月,完成了計畫目標的90%。1999年1月止,共有32700戶遷入,其中22500戶遷自臨時安置住宅中。(2)減租: 出租公共住宅的租金依照居住者的收入減租,例如某一家戶年收入100萬日元承租40平方公尺公共住宅原租金約30,000日元,減租後為6,000日元。(3)針對老人的特殊照顧
 
4.私有出租住宅租金補貼:為協助受災之中低收入戶,自1996年起實施一項新政策降低租屋者之負擔。補助對象為房東,但房東必須降低房客之租金補助金來源為阪神大地震重建基金。
 
5.支持私人住宅重建:私人自行重建住宅將可向住宅貸款公司申請低利貸款,再加上來自阪神大地震重建基金的利息補貼,實質的貸款利率為0。至1998年11月止,約有77000人申請此項低利貸款。特別對於老人住宅的震災房屋拆除與重建,縣市政府及阪神大地震重建基金都有給予特別補助。
 
二、生活的重建
1.受災者補助津貼:對於老年人、低收入戶提供5,000至12,000日元之津貼。總計至1999年2月之總補助津貼高達1204億日元,受惠戶數高達124,000戶。
 
2.重建生活的社會經濟措施:鼓勵復甦的活動、設立社區中心,補助志工,老人教育計畫、改進社會福利、醫療、健康服務、健康維護計畫、協助家務、家庭訪問員協助老年人解決生活問題、設置臨時性診所及牙科、設置臨時托兒所及老人健診中心、兒童訓練教師協助災後兒童精神重建、就業與經濟援助、鼓勵企業雇用災民、協助中小企業災後重整、協助災民生活的低利貸款(每戶最高300萬日元,至1998年底共有23000戶申請)、中小企業災後重建低利貸款。
 
三、重振產業與經濟
1.對企業的直接協助:提供受災企業之各項低利貸款
 
2.改善事業基礎設施:中小型受災工廠之工業廠房出租。同時以都市更新方式整合當地工業重建 : Kiano Meister Garden計畫(再利用舊小學成為手工業、商店、觀光使用),鞋鎮計畫(針對製鞋工業)
 
3.長期性的鼓勵政策:提高神戶港的營運容量、新興產業結構昇級計畫
 
四、都市重建的計畫案
1.市地重劃與都市更新:在阪神地區共推動了十三個市地重劃與六個都市更新計畫。所有的計畫都經過社區的參與,各計畫在初期都有一綱要計畫作為指導。並在當地設有協談中心,社區組成的委員會與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共同參與決策。到目前為止所有的計畫都已經邁入實施階段。
 
2.神戶Happy Active鎮計畫:利用水岸大面積的舊製鐵工廠再開發為神戶Happy Active Town。總面積120公頃,規劃10,000戶住宅、辦公大樓、博物館等設施。目前正在推動中。
 
五、重建的預算
從1995年到1998年中央政府總共動支4.7兆日元用於重建受災地區,其中的1.42兆日元用於生活有關的住宅等措施。各項目如下: 
1.振災費用1,700億用於緊急臨時安置等 
2.各項慰問金、生活支持性貸款1,400億 
3.清除災害瓦礫等1,700億 
4.防止二次災害費用(防止地滑、土石流等)約1,000億 
5.重建神戶港約6,400億元 
6.緊急修建公共設施(公路、鐵路、 河川、下水道、供水、電信、電力、瓦斯等)13,300億 
7.各項公共設施(橋樑、建築)防震災措施約4,000億 
8.市地重劃與都市更新2,600億 
9.改善公共衛生與醫療系統800億 
10.緊急修建教育設施1,500億 
11.經濟重建(中小企業協助等)約2,200億 
12.其他大約3,900億日元(含失業輔導、農業復甦、補助地方政府等)
 
除了中央政府的預算外,受災區縣市政府及其他相關機構亦支出龐大的經費。
 
日本地方政府震災復興工作之組織
一、復興本部總括局(部)之成立

案例一:兵庫縣復興本部總括部
 
兵庫縣成立復興本剖總括部,直接負責災後重建工作,其中包括三個單位。 
˙復興推進課:負責震災復興計畫、成立復興基金事業之推動。 
˙生活復興局-生活復興推進課:協助居民生活資訊的提供與個別輔導。 
˙住宅復興局-住宅復興推進課:協助承租住宅和住宅興建工作。
 
案例二:神戶市震災復興本部總括局 
˙復興推進部:負責災後統計與復興計畫之擬定與推動。 
˙情報企畫課:對都市政策與關連事業之推動。 
˙國際部:進行國際交流工作。
 
二、第三部門重建單位
案例:住宅‧都市整備公團震災復興事業本部成立西宮市再開發事務所,直接進行災後住宅興建工作。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