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程
波士頓更新局(Boston Redevelopment Authority, BRA)在1957年經市議會及州議會立法正式成立,其前身為波士頓住宅局。BRA成立後, 原有都市計畫委員會也隨之廢除。爾後波士頓再發展局透過立法的程序被賦予買賣土地以及稅賦減免的權利,以達到鼓勵商業和住宅的更新目標。而後為了讓機構名稱能夠更準確的描述其職能,BRA於2016年9月更名為坡士頓規劃及發展局Boston Planning & Development Agency (BPDA)
波士頓規劃及發展局(Boston Planning & Development Agency, BPDA)職責
1.審查包括需要放寬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使用公有土地、位於更新地區以及接受政府補助的申請案件。
2.協助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委員會就都市再發展地區及重大建設計畫提出建言。
3.協助研擬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計畫
4.研擬都市總體規劃方針。
5.取得,出售和租賃房地產來達成經濟再發展目標,並且推動具發展性行業和適當的土地使用政策。
6.發行收入債券和票據來資助計畫執行。
7.擁有和運作3 個工業區。
8.提供企業融資或貸款計畫。
9.提供就業訓練,安置和其他支援服務。
網址
http://www.bostonplans.org/
http://www.wbur.org/news/2016/09/27/bra-gets-new-name
波士頓更新局(Boston Redevelopment Authority, BRA)在1957年經市議會及州議會立法正式成立,其前身為波士頓住宅局。BRA成立後, 原有都市計畫委員會也隨之廢除。爾後波士頓再發展局透過立法的程序被賦予買賣土地以及稅賦減免的權利,以達到鼓勵商業和住宅的更新目標。而後為了讓機構名稱能夠更準確的描述其職能,BRA於2016年9月更名為坡士頓規劃及發展局Boston Planning & Development Agency (BPDA)
波士頓規劃及發展局(Boston Planning & Development Agency, BPDA)職責
1.審查包括需要放寬土地使用分區管制、使用公有土地、位於更新地區以及接受政府補助的申請案件。
2.協助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委員會就都市再發展地區及重大建設計畫提出建言。
3.協助研擬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計畫
4.研擬都市總體規劃方針。
5.取得,出售和租賃房地產來達成經濟再發展目標,並且推動具發展性行業和適當的土地使用政策。
6.發行收入債券和票據來資助計畫執行。
7.擁有和運作3 個工業區。
8.提供企業融資或貸款計畫。
9.提供就業訓練,安置和其他支援服務。
網址
http://www.bostonplans.org/
http://www.wbur.org/news/2016/09/27/bra-gets-new-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