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地牙哥琥騰廣場Horton Plaza, San Diego, USA
歷史緣起
廿世紀中期,由於聖地牙郊區不斷擴展,使得市中心地區開始產生經濟衰退現象,至1960年代中,市區資產稅收甚至不足以支付如警力、消防保護等基本公共服務,為挽救市區所面臨的危機,西元1972年,由當時的威爾森市長 (Pete Wilson)積極進行再開發行動。
計畫來源
再開發行動以振興市區本質及經濟為目標,主要目的為吸引零售商業發展以及居民來到此地,市政府所擬定的五大工作目標如下:
‧輔導市區內現有商業,引進新的發展
‧擴大市政與財政服務
‧結合新、舊商業辦公區域
‧興建市區住宅
‧興建國際貿易展覽館及會議中心
開發方式主要以重建為主體、分期方式進行、並獎勵私人參與開發行動,而琥騰廣場即為一連串開發行動的重點建設目標。
琥騰廣場開發計畫於1972年核准通過,更新範圍包含15個街廓,從百老匯街以南到G街,自聯合街橫跨至第四街,為最早進行再開發計畫區域之一,主要開發內容包含亞里斯多得劇院的娛樂零售中心、帕拉迪昂特定零售綜合區、兩大主要辦公大樓、聯合辦公與法院大樓、偉仕丁旅館、以及兩個住宅個案,而再開發局所屬的巴波亞劇院則以個別方案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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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ton Plaz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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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 Diego Downtown Are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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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ton Plaza 2 |
計畫推動
為使開發計劃能順利進行,於西元1975 年,由當時威爾森市長與市議會所共同創立市中心開發公司,該公司為公部門之非營利組織,負責代表再發展局(San Diego Redevelopment Agency) 與開發者協商,亦為公私參與者根據再開發法規(California Community Redevelopment Law)進行再開發計畫的溝通橋樑,其工作內容包含策略規劃、都市設計、資產取得分配、公共建設與融資等相關事宜。
開發範圍內土地由聖地牙哥市政府予以徵收後,轉售予開發商進行統籌規劃,為使政府有充裕時間及經費進行土地徵收、土地重劃、興建停車場及其他公共設施改善,此開發方案得以發行公債方式募得資金,並特別強調分期開發的進行方式。
1977年10月由市中心開發公司與開發商韓氏首次簽約,開發合約中規定開發商有責任引進四家百貨公司來到此地營業,並由開發商自行籌措資金以從事設計與興建等事宜。之後在1981年所修訂合約中,更透過租金抽成、停車場興闢、公共藝術捐款、開發樓地板面積增加等方式,將開發商的投資金額加大,並減少政府支出,既保障開發者合理利潤,也要求開發者對社會進行合理的回饋,以避免開發商獲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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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rton Plaza 3 Public Art in Horton Plaza |
成果現況
整個開發計畫打破原有棋盤式的傳統街廓模式,以超大街廓整體性規劃來加以取代,建築物以超大型結構(Megastructure)方式處理,強調建築物需與聖地牙哥都市特色相融合,此外串聯東南側的傑仕倫波(Gaslamp Quarter)以及西北邊的哥倫比亞區(Columbia Neighborhood),以對角方式規劃一條內街以貫穿本區,這個步道系統除了創造一個便捷的通道,並順利地引入人潮。
琥騰廣場再開發計畫的特色為將商業與文化藝術相結合,整個計劃區域劃分為10個小區,每小區無論在市招、店面、內部裝修等各有一套準則,自然形成10種不同的風格,再加上對公共藝術的重視與娛樂零售設施的進駐,自然吸引無數觀光購物人潮,因此琥騰廣場於啟用的第一年,即成為漢恩公司旗下十大購物中心之一,亦為聖地牙哥市政府帶來充裕的稅捐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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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el of Horton Plaz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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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stin Hot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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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boa Theater |
參考資料
浴火重生─美國都市更新的故事,基金會翻譯出版,1999
相關網站
琥騰廣場購物中心 http://www.hortonplaza.com//
市中心開發公司 (執行聖地牙哥市都市更新推動工作的準公部門公司) http://www.ccdc.com/
聖地牙哥市中心介紹,並介紹Gaslamp Quarter , Convention Center等鄰近計畫 http://www.sdd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