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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
112年7月27日制訂
1.依據
1.1個人資料保護法。
1.2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
1.3內政部指定營建類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2.適用對象
本基金會之全體人員(包括員工、約聘僱人員)、政府機關、客戶、業務往來廠商或顧問、委外服務廠商及訪客等,均屬本政策適用對象。

3.目的
為促進個人資料之合法利用,期藉由本公司全體人員共同努力保護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儲存、傳輸、銷毀等程序合法進行,避免因外在威脅,或內部人員不當之管理與使用,遭受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風險。

4.保護事項
4.1本基金會僅於執行業務或職務所需,蒐集、處理個人資料,並依法告知當事人其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等事項。
4.2對於所保管及處理之個人資料,將採取適當安全管制措施,防止遭受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洩漏,確保個人資料安全及正確。
4.3委託第三方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時,本基金會將適當監督受託者,確認符合法令及合約規定。
4.4定期實施個人資料保護教育訓練,加強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政策宣導。
4.5以上各款若有例外情形,本基金會亦僅在法令允許之範圍下為之。

5.實施
本政策定期或因應時事變遷、法令修正等事由,予以適當修訂後公告實施,修正時亦同。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個人資料保護法」公開聲明內容

歡迎使用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稱本單位)相關服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為了確保使用者之個人資料、隱私及權益之保護,當您已閱讀並同意「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單位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內容」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若不同意請勿於本網站內提供您的個人資料,另本網站多數服務無須提供您的資料也可進行瀏覽,並不影響您資訊瀏覽的權益,如需服務請洽網站管理單位之服務人員。 (以下為本單位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必須向您告知的各項聲明,請您務必詳閱。)

一、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一)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為客戶管理、會員管理、行銷、資訊與資料庫管理、統計調查與分析、活動或會議舉辦及其他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章程所定業務之需要等目的,蒐集並於前述目的範圍內利用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二)上述之相關業務或其他符合營業項目所定義之工作範圍。
 
二、 個人資料蒐集類別:
(一)識別類(例如:中、英文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識別碼、學生或員工證號、聯絡電話號碼、地址、性別、出生地、電子郵
遞地址、帳戶號碼與戶名、其它識別證號或電子識別標章)、特徵類(例如:出生年月日、國籍、個人照片、筆跡與紙本文件)、社會情況類(例如:職業、學經歷)、財務細節類(例如:銀行帳號、戶名或與本蒐集目的相關之財務資訊)等。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期間:利用期間為本單位或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二)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本單位提供服務之地區。
(三)對象:本單位合作推廣單位、業務往來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
(四)方式:電子文件、紙本,或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四、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您就本單位保有您的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一)查詢、閱覽、複本、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請求停止處理、請求停止利用、請求刪除等權利。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保有修訂本告知內容之權利,修正時亦同,以上條文參考自中華民國資料保護協會。

公告日期:2017-01- 23 電話: 02-2381- 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