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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榮市場為公辦都更案,量體規劃設計理當考量民眾意見進行調整,故發包相關採購案分別擬訂事業計畫草案、報核法定文件及書圖,絕無不法及浪費公帑之情事!

發稿日期:106年5月22日
連 絡 人:張總工程司立立
連絡電話:02-27815339

華榮市場為公辦都更案,量體規劃設計理當考量民眾意見進行調整,故發包相關採購案分別擬訂事業計畫草案、報核法定文件及書圖,絕無不法及浪費公帑之情事!

華榮市場為本府第一件依都市更新條例自行擔任實施者之公辦都更案,為強化在地居民溝通,已至現地辦理2場事業計畫公聽會、1場工作坊及1場記者會。更新處105年9月依採購法發包擬定更新計畫及事業計畫書圖草案,整合居民意見,進行初步規劃,於106年1月辦理事業計畫報核前公聽會,會中民眾表達希望降低量體,故將原18層樓方案修正為11層樓,為擬訂事業計畫報核法定文件,更新處續於106年3月依採購法發包事業計畫報核書圖,並無浪費公帑之情事,相關回應內容請詳附件。

都市更新處表示,市府考量華榮市場周邊老舊建築物密集、公共設施缺乏,更新處於105年9月依採購法發包更新及事業計畫書圖草案,規劃申請容積獎勵興建18樓建築,提供停車場、圖書館、超級市場、公共托育等服務,並提供公共住宅,作為周邊都市更新之中繼住宅,鼓勵士林舊市區辦理都市更新,該委辦案於105年底結案,另為利民眾了解方案內容,市府於105年8月9日於現地召開記者會說明方案內容。

依都市更新條例,事業計畫報核前需辦理公聽會,更新處於106年1月25日召開事業計畫報核前公聽會,會中民眾表達希望降低量體,為擬訂事業計畫報核法定文件,故於106年3月依採購法發包事業計畫書圖報核書圖,並於3月15日於現地辦理工作坊,配合居民意見修正,擬定11層樓方案之事業計畫,續於106年4月8日召開第二次事業計畫報核前公聽會。

都市更新處進一步表示,公辦都更案之量體及規劃設計,理當考量民眾意見進行調整,故發包相關採購案,分別擬訂事業計畫草案及報核法定文件,並無浪費公帑情事。華榮市場公辦都更案報核後公辦公聽會、聽證會等程序,高度及量體均需至都更審議會審議通過後始得確認,更新處當持續依法定程序持續收集民眾意見、盡力溝通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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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7/05/22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關鍵字 公辦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