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府不再商業極大化也能推動BOT
柯市長上任以來常被外界詬病招商成績不佳,也被貼上「反商」的標籤,為了避免再犯過去BOT案附屬事業極大化、公共建設功能極小化的錯誤,除了要求財政局重新檢討制定「政府規劃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BOT之標準作業程序」外,同時主張不要再陷入「政府零出資、以權利金為導向」的財務迷思。
BOT的本質是公共建設,過去卻變相為土地開發,其次為附屬事業存在之目的是為了挹注主體事業的財務缺口,而不是變成投資者最在意的財務金雞母。如果一開始就從土地開發導向思維,加上附屬事業極大化,反而容易導致政府部門與民間投資者一直圍繞在權利金的戰場進行角力,而忽略公共建設對社會的價值。
北市府目前已陸續規劃好3處BOT案,包括:「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計畫興建營運移轉案」、「臺北市南港生技產業聚落開發計畫(忠孝營區暨西側市有地)興建營運移轉案」、「臺北市南港轉運站興建營運移轉案」,其中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計畫BOT案已於106年3月20日完成議約,預定106年5月25日辦理簽約;這個柯市府第一個BOT案所要傳達的概念就是即使沒有商場、沒有旅館作為附屬事業,只要在財務計畫可以平衡的前提下,不要想著要收多少的權利金,即使不再商業極大化也能推動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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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的本質是公共建設,過去卻變相為土地開發,其次為附屬事業存在之目的是為了挹注主體事業的財務缺口,而不是變成投資者最在意的財務金雞母。如果一開始就從土地開發導向思維,加上附屬事業極大化,反而容易導致政府部門與民間投資者一直圍繞在權利金的戰場進行角力,而忽略公共建設對社會的價值。
北市府目前已陸續規劃好3處BOT案,包括:「臺北市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計畫興建營運移轉案」、「臺北市南港生技產業聚落開發計畫(忠孝營區暨西側市有地)興建營運移轉案」、「臺北市南港轉運站興建營運移轉案」,其中內湖科技園區產業支援設施開發計畫BOT案已於106年3月20日完成議約,預定106年5月25日辦理簽約;這個柯市府第一個BOT案所要傳達的概念就是即使沒有商場、沒有旅館作為附屬事業,只要在財務計畫可以平衡的前提下,不要想著要收多少的權利金,即使不再商業極大化也能推動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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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7/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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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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