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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服多重挑戰 推動江子翠站附近更新

本基金會協助全陽建設更新權變審議通過
 
本案更新單元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及吳鳳路50巷附近,捷運板南線江子翠站之西北方,西鄰五層樓密集公寓,鄰近變電所及地方重要廟宇「潮和宮」,南隔8米現有巷與農村公園、石雕公園和二層樓老舊建物相鄰。雖有大面積公園在旁,但僅有20公尺面寬正對公園,周邊皆是老舊公寓,還有變電所、廟宇等鄰避設施,更新前生活環境亟待改善。

2010年2月經新北市政府核准事業概要確定更新單元範圍,同年6月申請事業計畫報核,經過兩年審議,在2012年10月市政府核定公告實施事業計畫。為了掌握更新時效,同年11月即申請權利變換報核,經一年審議,2013年10月22日審議通過,預計於今年12月核定公告實施。

廢除既有巷道 以開放空間串連人行動線
本基地形狀略成三角形,北鄰商業區、南面公園用地,與「潮和宮」間原有一未達2公尺的通道,為配合原有都市紋理,強化基地與捷運站、公園、商業區之連結性,規劃放寬此通道,並規劃花台、廣場,結合植栽與人行步道,作為連接北側4公尺計畫道路(人行步道)之重要節點,同時以喬木做為此通道之入口意象,強化原有生活路徑。

另範圍內包括一條6米寬的現有巷道(吳鳳路50巷85弄),因全線位在計畫範圍內,現況除供範圍內住戶通行外,兩側均為停車位,不利於通行與防災。故在不影響周邊其他建物出入前提下,依審議原則規定更新後予以廢除,以改善原步行環境。

克服公寓密集、鄰避設施等多重挑戰
東側面臨變電所且公園用地現況卻遭地方重要廟宇(潮和宮和保安宮)佔用,對於住戶而言,對於這些鄰避設施皆有所抗拒。因此,配合建物退縮留設人行步道,將梯廳及垂直動線配置於東側,以減少住宅單元緊鄰鄰避設施之感受。此外,基地南向為路衝(吳鳳路50巷42弄),建築設計將建物正面向南,配合人行步道退縮以及柱列、門龕、深開窗和植栽等元素遮蔽,來減少路衝之影響並塑造社區入口意象。

建築規劃係依基地形狀配置南北二幢鋼筋混凝土之建築物,南棟17樓、北棟14樓,地下開挖4層,南北二棟鄰棟之空間配置社區中庭,沿基地周邊留設開放空間,供作行人使用。整體造型設計利用深凹長窗﹑交錯陽台及高層退縮手法,希冀可創造建築物豐富的表情。

共同負擔未能提列項目 建議市府儘速研議
本案更新後總銷價值約22億,共同負擔比例約49%,這個數值與板橋區其他更新個案相當;但單元內建物全為四、五層樓公寓,加上拆遷補償費及拆遷安置費相較一般個案較高,銷坪比約1.55且公設比約28%,比其他核定案例較低。

此外,對於本案容積移轉費用是否得計算其衍生之管理費、利息…等費用課題,因現行「新北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表」尚無規範,所以在權利變換計畫審議過程多番討論。

其中容積移轉成本列入銷售管理費用計算議題,部分委員同意其為折價抵付後取回房地應變現的成本,若不予計算,折價抵付之房地將無法變現,所以認為應得以列入銷售管理費計算;但也有委員認為,應採通案方式辦理,因過去尚無此類案例,本案就不應予提列。關於此一爭議,未來其他案件仍可能發生,為加強公平性及提升審議效率,建議新北市權利變換共同負擔費用提列標準宜進行研議修訂。

和諧為都市更新之根本
本案因核定事業計畫並無載明選配原則,故進行選配時,部分所有權人因權利價值未達最小分配單元,依法應屬「不能參與者」,然其價值與最小分配單元差異甚小。因此,實施者為確保全體所有權人權益,公開抽籤當時,仍同意為原「不能參與者」進行抽籤作業。

雖然共有9位以抽籤方式決定其選配單元,但後來實施者仍持續與所有權人協調,並協助換戶,最後在核定公告時,僅由1人因其更新後之價值與最小分配單元價值差距甚大,故仍將其列為「不能參與」者。

協調諮詢小組引導各方溝通
此外,本案推動期間仍有少部分地主尚有陳情意見,適逢「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都市更新案協調諮詢小組設置運作要點」訂定發布,2012年11月權利變換報核後,實施者於2013年3月申請協調諮詢。由新北市都市更新處協助召開諮詢小組會議,會中邀請多位現任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委員、陳情人及議員出席會議,會議先由各方發表意見,再請與會代表提出可行方案供實施者參考。

有一方案涉及變更事業計畫內容和規劃設計,可能會需付出更多的時間成本,這讓部分已同意戶得知消息後,認為損害其權益甚大,開始提出不同意變更事業計畫的想法,這算是本案整合過程的一大危機。所幸經實施者與各所有權人溝通協調,終獲多數所有權人認同,順利完成審議程序。諮詢小組的設置的確讓各方意見充分表達,增進溝通的機會,對都市更新案往前推動有實質幫助,但各方意見的收斂仍有賴實施者與所有權人間充分的協調與信任,市府需注意此藥方之副作用,才能達到雙贏的局面。

計畫內容摘要
案名 擬訂新北市板橋區江子翠段溪頭小段123-8地號等16筆土地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案
基地位置 板橋區松江路
實施者 全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基地面積 2,114㎡
使用分區 住宅區
更新前 產權:土地所有權人71人(其中1名為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建築物皆為私有,所有權人數共62人。
更新後 用途:一般零售業、集合住宅
實設建蔽率:39.998%
實設容積率:483.73%
更新獎勵容積:1,352.9㎡(21.33%)
容積移轉:2,536.8㎡(40%)
總樓地板面積:15,037.33㎡
構造樓層:地上14、17層;地下4層
停車位數:128輛
總戶數:126戶
實施方式 權利變換
都市更新規劃 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發展基金會
建築設計 太乙聯合建築師事務所
不動產估價 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宏大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景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更新事業推動
2009.11.9 事業概要公聽會
2009.11.24 申請事業概要
2010.2.3 事業概要核准
2010.6.11 自辦事業計畫公聽會
2010.6.28 申請事業計畫報核
2010.12.30~2011.1.28 公開展覽期間
2011.1.20 公辦事業計畫公聽會
2011.3.31 召開第一次專案小組
2011.12.23 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
2012.5.15 召開委員會
2012.10.9 事業計畫公告實施
2012.10.16 自辦權利變換計畫公聽會
2012.11.29 申請權利變換計畫報核
2013.2.27~2013.3.28 公開展覽期間
2013.3.18 公辦權利變換計畫公聽會
2013.5.23 召開第一次專案小組
2013.9.4 召開第二次專案小組
2013.10.22 審議會審查通過
 
容積獎勵核准表
申請容積獎勵項目 基準容積比例
第三點協助開闢公共設施 3%
第五點整體規劃設計 6%
第六點留設人行步道 3.55%
第十二點合法四層樓建物 8.78%
小計 21.33%
 
  
更新單元範圍圖


更新後建築物外觀運用豐富的設計手法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60期)   
 

  • 發布日期
    2013/12/15
  • 發表人
    更新事業部主任
    麥怡安
    專案組長 周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