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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推動公辦都更已有初步成效 同時透過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

 

市府為推動公辦都更,選定具公辦都更效益及潛力基地作為優先推動基地,除辦理公開招商外,亦採自行實施辦理公辦都更。目前捷運大直北安段公辦都更案及捷運科技大樓瑞安段公辦都更案業分別於106年5月18日及5月22日選定冠德建設公司為最優申請人,刻辦理簽約作業中,預期可帶動民間投資公辦都更之波及效益,展現市府公辦都更積極作為。

至於民辦都更遭遇的困難有現行都市更新法令制度不健全、容積獎勵核給額度不確定,缺乏標準化規定、都市更新審查程序冗長且繁雜、都更估價揭露不透明、利益分配爭議不斷、更新稅賦負擔沉重、公權力介入代拆的執行力不足等困境。市府為協助民辦都更加速推動,主要的因應措施包括:

(一)「都市更新168專案」:主要是鼓勵意見整合至100%同意之更新案,以簡化審查及列管時程的方式協助,使更新案快速通過。送件時取得「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100%同意」且「都市更新審議程序中全無爭議者」,本府將全力協助以簡化審議程序、優先審理、優先排會及專案列管等方式,協助事業計畫案於報核後6個月的更新處工作天內審議通過,倘若是「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併同報核者,於報核後8個月內的更新處工作天審議通過。

(二)「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市府組成專案小組就現行都市更新執行困境提出7項改革對策,分別為「都市更新計畫的確立,公劃更新地區之檢討」、「都市更新審議效能提升」、「權變估價合理化及透明化」、「提供都更中繼住宅輪替安置」、「強化政府職能執行代拆」、「政府給予金融及專業協助」及「都更財稅改革與鼓勵投資」,全方位、全流程提出30項行動方案。

另一方面,今年都市更新計畫申請案量統計至5月31日共15件,其中有7件為100%同意之更新案,可見市場趨向申請前先將意見整合至100%同意後再送件,以利後續審議之進行;而總體案量仍是受市場景氣機制之影響。而都市更新168專案成效,統計至106年5月31日,通過率已達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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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7/06/03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