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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幸福 通用設計

「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 又有稱為全民設計、全方位設計、共用性設計,不只考慮行動不便身心障礙者,更顧及世代、性別等差異,以無障礙環境為基礎,適用每個人通用環境,讓所有人都能方便使用,以同理心思維營造出友善環境的設計觀念。


從無障礙空間到通用設計
通用設計是由1980年代,美國設計師,羅納德•麥斯(Ronald L. Mace)開始大量的使用「通用設計」一詞,並設法定義它與「廣泛設計」的關係。他表示,「通用設計」不是一項新的學科或風格,或是有何獨到之處。它需要的只是對需求及市場的認知,以及以清楚易懂的方法,讓我們設計及生產的每件物品都能在最大的程度上被每個人使用。羅納德•麥斯設計師並且提出了「通用設計七原則」,分別是:公平使用、彈性使用、簡易及直覺使用、明顯的資訊、容許錯誤、省力、適當的尺寸及空間供使用。

表一 通用設計七原則



通用設計在台灣
通用設計的理念在1990年代後期,經由工業設計範疇引入台灣,東海大學工業設計系、雲林科技大學設計學院分別在2000年4月及2002年5月舉辦「universal design」相關研討會。

2005 年因本人即是輪椅使用者,積極參與無障礙運動,但從友人聽到通用設計的觀念時,發現通用設計是以常態分配的觀點來規劃空間、設計產品,達到一個包容性高的設計方法,真正可以實現無障礙的精神。

通用設計的七項原則是可以在設計之初的檢視方法,但更重要的是同理心把雙方的問題加進來一起思考,沒有強與弱分別,溝通達到一個平衡點。去除障礙最好的方式就是一開始就考量不同人的角度,才能創造出最無障礙的環境,達成通用設計最美好的畫面—大部分的人來到同一個地方,都能同時有便利的使用,不突顯誰的障礙。

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
因此,為全力推廣通用設計在臺灣的深根與落實,2006年成立財團法人臺北市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FUDE,Foundation of Universal Design Education),也於同年創辦第一屆通用設計競賽做為推廣第一步,目前已執行9屆通用設計獎,藉以推廣好的產品。

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以通用設計精神,盼望透過教育、設計執行、製造生產,實現這一個以人本精神出發的原則,解決「人」在生活中可能面對的不便及傷害,視全方位關懷與常態分配的觀點作為基調,關注未來社會高齡化趨勢,讓每一個人被公平的對待,以擁有基本的權利及尊嚴。

為了倡議空間的通用設計,落實通用設計的推廣,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從2014 年開始制定了住居空間通用化的審查辦法,並付予通過的建築物「住居空間通用化標章」,藉以推廣好的住宅。

將通用設計落實生活環境之中,在建築物建造之初,即研擬住居空間通用化解決方案,確保住民於三、五十年多能安定、安心無虞居住在同個住居空間,不會因為年齡或生理條件改變,被迫面臨遷徙或者付出龐大的修饍成本的困擾,減降障礙並預留空間,因應不時之需。

目前取得通用住宅標章候選資格總戶數 4,277戶 (統計至2017年5月31日止),包括新北市秀朗派出所及青年社會住宅、中和秀峰段、板橋府中、中正橋派出所及青年住宅,臺北市興隆公共住宅、東明公營住宅等,臺中、桃園、高雄也有申請通用住宅標章認證的個案。新北市立圖書館新總館在2014年獲得「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認證,2017年臺中市市政願景館接續獲得認證。
 
通用設計教育推廣學院
為了推廣通用設計的理念,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在南港區南港路一段修建一棟舊三合院,成立通用設計教育推廣學院,介紹展示台灣通用設計獎項及通用設計的認證理念,目前推廣學院尚在修建中,待建構完成,將開放參訪,讓更多人了解通用設計的方便性及必要性。

通用設計教育推廣學院

UD-全人關懷
通用設計是一種全人、全齡的通用設計觀念,空間整體規劃,以常態分配設計,依活動動線及最常使用設備設施,全方位提供舒適健康的生活方式。全國30年以上建築約384萬戶,其中屬4、5層樓者約86萬戶,除了耐震係數不足,有災害風險疑慮,更是造成銀髮族及行動不便者足不出戶行動受限,目前透過都市更新補助,鼓勵老公寓加裝電梯,以回應高齡友善城市與落實無障礙生活環境,但相較於86萬戶,垂直動線的改善速度還不夠。 找出合理且能執行的通用設計住宅,興建最適切使用者需求的建築物,或許是通用設計落實最根本的方法。新建住居空間要符合通用設計觀念,可以以「動線」為核心,再向其它層面推展查驗,並逕行評估家庭成員結構的體能狀態及需求做為延伸。通用設計要做的不是縮短人與人之間的「差距」,而是提升每個人的生活「品質」,全人關懷,營造出一友善環境。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74期)

  • 發布日期
    2017/06/23
  • 發表人
    財團法人臺北市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唐峰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