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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 協助民辦都更

 
臺北市30年的房屋約55萬戶,占臺北市房屋總量的58%。未來10年內臺北市建物老化的問題將邁入高峰期,為了整體市民的安全,臺北市的都市更新勢在必行。北市府認為政府職能必須到位,除積極推動公辦都更外,亦同時透過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

北市府鑒於推動民辦都更遭遇的困難甚多,包括都市更新法令制度不健全、容積獎勵核給額度不確定,缺乏標準化規定、都市更新審查程序冗長且繁雜、都更估價揭露不透明、利益分配爭議不斷、更新稅賦負擔沉重、公權力介入代拆的執行力不足等困境,為協助民辦都更加速推動,除提出「都市更新168專案」外,更近一步主動邀集各相關業界公會密集討論,提出實務且具體可行的「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方案,以協助民間辦理都更。

都市更新168專案
「都市更新168專案」主要是鼓勵意見整合至100%同意之更新案,以簡化審查及列管時程的方式協助,使更新案快速通過。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件時取得「更新單元範圍內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100%同意」且「都市更新審議程序中全無爭議者」,市府將全力協助以簡化審議程序、優先審理、優先排會及專案列管等方式,協助事業計畫案於報核後6個月的更新處工作天內審議通過,倘若是「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併同報核者,於報核後8個月內的更新處工作天審議通過。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都市更新168專案之個案通過率已達39.24%,民間業者已感受其成效,由一般案件轉軌為168案件已高達46件。

「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論壇
此外,北市府在今年(2017)1月12日,以「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為主題,召開了第一場都市更新論壇,聽取各界的經驗與意見後,即成立府級之都市更新機制檢討專案小組,由市府各相關局處密集召開會議研商改革對策,就現行都市更新執行困境提出全方位、全流程的7項改革要項,包括:「確立都市更新計畫與檢討公劃更新地區、提昇都市更新審議效能、權變估價合理化及透明化、提供都更中繼住宅輪替安置、強化政府職能代拆、政府財務及專業協助、都更財稅改革與鼓勵投資」等,密集的與各相關業界公會交換意見。三個月內,即於今(2017)年4月7日召開「居住正義論壇Ⅲ-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針對都市更新機制提出檢討,參與論壇者包括產官學界及關心都市更新議題的民眾,提出之30項行動方案,範疇涉及都市計畫檢討、都市更新審議程序簡化、地政估價、財務協助、融資及財稅改革等,可稱之為全方位、全流程的行動方案。

15項行動方案 加速推動時效
為加速推動時效,北市府從30項行動方案中,找出立即可行與市民有感的15項方案著手去做,包括:「公劃地區一年內全面檢討公告實施、都更簡易變更案程序再簡化、都市更新容積獎勵項目規則化、168專案常態化、試辦都更建物第一次測量預審受理時間提前、公辦都更案率先推動事前估價、公宅作為都更中繼住宅、解除代拆申請限制、確立代拆協調機制、綠建築保證金改為核發使用執照前一次繳納、合理調整房屋稅並延長減半徵收年限、協議合建比照權利變換稅捐減免、鬆綁銀行融資都更之限制及公辦都更投資人適用都市更新條例49條投資抵減規定」。截至2017年5月31日止,15項行動方案已完成9項方案,完成率達60%。

除了民間申請的都市更新案外,北市府也選定具公辦都更效益及潛力基地作為優先推動基地,辦理公開招商,希望藉由公辦都更案建立都更推動新典範,並產生波及效果,進而帶動民辦都更,改善臺北市民居住環境,提升臺北市的城市競爭力。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74期)

  • 發布日期
    2017/06/23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