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長安西路都更案未同意戶陳情,市府嚴正澄清強調都更審議程序合法正當並依法辦理

聯絡人:張立立總工程司 
聯絡電話:02-2781-5696 

有關報載長安西路都更案所有權人張君指稱紅包都更不透明、建商獲取暴利等情事,市府強調都更審議程序合法正當並依法辦理,張君所稱建商只賺249萬為斷章取義說法,並非本案都市更新實施方式與財務計畫之全貌,特予澄清。 張君所稱建商只賺249萬,並非本案都市更新實施方式與財務計畫內實施者所提列之全貌,都市更新常見實施方式有三種(1)權利變換(2)協議合建(3)部分權利變換、部分協議合建。

本案的實施方式是「部分權利變換、部分協議合建」,採權利變換之所有權人僅2人,一即為張君,一為北市新建工程處,其餘24人為協議合建戶,故權利變換計畫中,僅呈現屬於權利變換部分之利潤,也就是張君所稱本案核定後建商利潤僅249萬。至於協議合建部分利潤多寡,屬私人間權利義務歸屬之合意,本非屬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審議事項,宜由當事人間基於私法自治原則、契約自由原則自行協調處理。

另張君再次以本案與三重偷拆案比較,市府再次嚴正強調,對於拆除引發的公安問題,北市與新北市均已依建築法規定的最高額度處以罰鍰,北市已進一步針對長安西路案,將承、監造人移送懲戒及審議。本案與三重偷拆案兩案完全不同,不該相提並論。(本案與三重偷拆案差異比較表如下)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財務公開透明,張君斷章取義,加上近期對15位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提告所為,市府表示十分痛心及遺憾。市府除請實施者仍與張君持續溝通協調,並呼籲張君仍能理性表達訴求,勿再任意透過媒體與訴訟等公共資源影響更新推動。

  • 發布日期
    2017/06/28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