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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大巨蛋性能評定,靜待遠雄提送都審變更設計


今日報載有關台灣建築中心(以下簡稱台建中心)前執行長許銘文涉及遠雄公司司法案件訊後交保,疑有圖利該公司之嫌,而台建中心為大巨蛋性能審查中央指定審查機構,該案性能審查是否有不當之處?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林局長洲民表示,台建中心僅被中央授權審查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部分評定,內政部亦曾函文確認都市防災疏散計畫應屬都市設計審議範疇係屬台北市權責,外界不需作不必要的聯想,故仍尊重日前內政部大巨蛋性能認可結果。

大巨蛋性能評定案領有內政部100年6月27日認可通知書,第一次變更內政部101年1月17日認可,均僅體育館棟申請性能設計排除部分建築技術規則有關防火避難相關條文,其餘各棟均依照法規檢討。後續因涉及變更,遠雄公司於103年10月申請增加文化城、商場、旅館及辦公棟部分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0條之l、第93條第2款、第94條、第98條,至此全區各棟均申請性能設計審查,全案於105年底台建中心通過審查,並於106年6月8日取得內政部認可。

為釐清本案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評定歷次審查差異,北市府都市發展局於進行大巨蛋都審及建造執照變更設計前,會核對本案性能評定案2016版本及2011及2012版本,以利後續都市防災的都市設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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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7/07/03
  • 發表人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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