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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容移評點新制正式上路,第一案5天審定


【新北市訊】新北市政府自今年7月開始全面實施容積移轉評點新制(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申請移入容積量體評定原則)取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中所需提出的「容移友善方案」,透過新制評點大幅縮減以往需歷時數月的審查及行政流程。新制上路後,首案於7月26日受理申請,8月2日核定,因該案位於整體開發地區且基地形狀方整,可移入容積為37%,一周內即完成容積移轉第一 階段程序,大幅減化行政作業的時間。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表示,相較以往容積移轉移入量需要經過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由開發業者提出容移友善方案,並經過多次討論才能審定,整個行政流程大約需要數個月;如果採新制評點,最多只需要15天的作業時間,大幅縮短申請時間,減少無形的開發時間成本。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補充,新制實施前,一般開發業者多採觀望態度,為適用舊制而導致 今年6月底容積移轉申請案量有搶掛案件的情形,但市府考量不動產市場及相關業者對於新制的適應,已設定緩衝期,於今年1月開始試辦,採新舊制度雙軌併行方式,至今受理以新制核准第一階段容積移轉共有9件,15天內都可審定可容移量。

  新北市政府城鄉局強調,制定容積移轉評點新制是因為業界反應以往沒有規範,造成審議時間冗長,同時也造成窄巷高樓空間,為了避免窄巷高樓造成環 境衝擊及影響消防救災,並且提供開發業者明確標準,評估可移入容積量體,大量縮短相關審議時程,節省開發成本。

發言人:江志成副局長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 都市設計科 張記恩科長 電話:1999轉7243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 秘書室 陳正峯 電話:1999轉7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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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7/08/03
  • 發表人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