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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北投區新民段公辦更新案

本基金會協助公辦更新設定地上權方式第一案

為加速推動都市更新,結合民間力量共同改善都市環境及景觀,臺北市政府財政局持續推動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案件,繼中正區南海段、信義區犁和段順利招商,完成簽約後,本基金會繼續協助臺北市政府財政局辦理「臺北市北投區新民段二小段471、472、498-1地號公有土地都市更新案」招商作業。

本案基地座落泉源路以西、中和街20巷東側地區內,位於大業路和中和街交口附近,逸仙國小對面,距離淡水線捷運「新北投站」約120公尺,計畫面積3,450.83平方公尺;土地權屬以台北市有土地佔76%、新北市有土地站24%;更新前建物使用多為老舊眷舍及逸仙國小教職員宿舍。

基地位置

創新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都市更新開發模式 
本基地土地使用分區屬「第三種住宅區」,依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並綜合考量區域環境、不動產市場發展、基地開發條件等各項因素,適合規劃開發之產品為溫泉旅館,實施方式擬以「設定地上權」辦理,地上權存續期限預計為70年。

有別於一般設定地上權案件,本案導入都市更新模式,投資人必須完成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審議程序後,始得辦理設定地上權作業,點交土地。因此,本案開發權利金亦計畫分兩個時點繳交,為簽訂實施契約及簽訂設定地上權契約後,設定地上權登記前,目前刻正研擬公開評選實施者之招標文件中,並已於2012年11月20日召開招商說明會。

北投懷舊溫泉風情加持  都市更新效益可期
北投區向來為北台灣觀光重鎮,更是全台唯一捷運系統可以到達之溫泉區,具串聯大臺北地區旅遊景點的區位優勢;而本案基地完整,交通及臨路條件佳,週邊文教觀光機能完善,加上市府允諾協助投資人爭取優質溫泉泉源,如能與基地附近北投觀光醫療大樓開發案、北投觀光纜車或溫泉公園等觀光資源結合,除了能改善舊市區窳陋環境外,更可積極扮演活化地方產業的關鍵,促進新北投區域經濟發展。

本案未來開發效益除政府部門可取得開發權利金、地租及相關稅收等收入挹注市庫充作市政建設財源外,尚可在保有土地所有權下更新活化現有老舊公有財產、創造就業機會;而民間投資人則可取得絕佳投資機會,帶動整體經濟活水,都市更新效益可期。
 
更新前多為老舊眷舍                                              
更新前低度利用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56期)

  • 發布日期
    2012/12/15
  • 發表人
    策略規劃部主任
    錢奕綱
    組長 蔡忠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