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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持續廣納意見納入處理


內政部於106年5月16日將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送請行政院審查,營建署表示,這次的修正草案是以「增強都更信任」、「連結都市計畫」、「精進爭議處理」、「簡明都更程序」、「強化政府主導」、「協助更新整合」、「擴大金融參與」、「保障民眾權益」等8面向為重點,並強調規劃理念與溝通調整併進,更期待業者加強同業管理與自律機制,避免不肖業者危害民眾對不動產業的信任;內政部在都更條例修正案送行政院後,亦持續多次與地方政府及相關公會團體代表協商取得部分條文再修正的共識。

營建署指出,現行都更條例已明訂都更案地主於公開展覽期滿前撤銷同意書之方式,但對於撤銷同意書的標準未能明確,因此本次修法明定地主須有權利價值受損或分配減損的情形才可撤簽,其目的在保障同意書雙方權益;至於是否再次公開展覽,經初步分析確實有檢討空間,將與地方政府再行研商確認。

另有關都更協議合建的稅賦減免,營建署表示臺北市政府與不動產開發公會確有多次表達擴大比照權利變換案之意見,但考量權利變換必須負擔公共設施開闢的義務,以及非更新地區的協議合建不在稅賦減免範圍內的公平性因素,未能全部採納其建議。

此外,營建署指出,政府代為拆除土地改良物的修正方向,原送交行政院審議內容是必須完成行政救濟程序後始予拆除,以提升都更可執行性,及符合正當行政程序的要求;但考量外界屢有不同意見,經與地方政府再次協商,也參考具有執行經驗之臺北市與新北市建議,已提出再修正版本,透過現行機制補強政府協調功能,並授權訂定相關處理作業規定,將於下次行政院審查時併案提出。

最後,營建署提到,目前正依行政院前次審查會議結論與各地方政府持續就執行困難之草案條文協商中,待凝聚共識後將儘速送請行政院繼續審查,目標是在下個會期內送交立法院審議,以強化都市更新政策的推動。
單位主管:王武聰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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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7/09/15
  • 發表人
    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