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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積極推動公辦都更刻不容緩 與國產署已建立平台協力合作共創雙贏


有關報載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主導的臺北市中山區長春段及南港區玉成段公辦都更案,自101年及102年就啟動,至今公辦都更案進展牛步等情事,市府強調辦理公辦都更仍不遺餘力,並非都更程序都卡關,特予澄清。

因公辦都更對於地區發展有相當關鍵之影響,市府於105年3月率全國之先訂定「臺北市公辦都市更新實施辦法」,及105年10月制訂「臺北市劃定更新地區標準作業程序」,積極協助推動公辦都更。市府極力協助財政部國產署,並多次召集會議協助確認內容,期間國產署署長與市府前已於105年成立合作溝通平台,不定期由林副市長欽榮與國產署長召開會議交換意見,極力推動如URS21中山配銷處、信義區兒童福利中心等案。

其中有關南港玉成段ㄧ案,於105年12月20日拜會市府研商南港玉成段開發構想會議,及106年2月23日市府與國產署洽談土地活化事宜,並請國產署依「臺北市劃定更新地區標準作業程序」檢送相關書圖文件送本市更新處審查,並積極協助國產署之相關書圖及文資規定;於國產署送件後市府將竭力提供行政協助。

另中山長春段案前於102年10月28日召開研商會議,因涉及地區公益設施,已請中山區公所先評估設置里民活動中心必要性及後續管理維護,並評估更新期間空地綠美化維管之可行性;另有關本案後續,市府當就公辦都更實施辦法及地區特性積極協調國產署合作開發。
 

  • 發布日期
    2017/09/17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關鍵字 公辦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