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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臺北市都市更新論壇Ⅲ-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完成20項行動方案,持續推動改革創造都更新頁


臺北市政府於今日舉辦「2017臺北市都市更新論壇Ⅲ-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向各界說明市府改革都更效能之階段性成果,並將向中央提出都市更新條例修法具體建議。包括產官學界及關心都市更新議題的民眾出席情形相當踴躍!

市長首先在論壇強調,臺北市都市更新勢在必行,目前三十年以上房子有五十五萬戶,佔了58%,隨著臺北市人口逐漸老化整個臺北房子需要大幅更新改善,而這不只是靠市府公辦都更,也需要公私協力,這是臺北市政府政策主軸,面對問題是解決問題的第一步,臺北市政府將以市府的實際處理經驗,提供中央修法參考建議,藉由這次論壇凝聚共識協力推動都更。

張景森政務委員隨後也提到,目前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目的是加速都市更新,都市是共同營生的地方,都市更新是公共事務,權利義務無法分割,都市更新不僅是建商和住戶私人的事情,政府必須站出來促進公共利益的提升,確保都市更新程序及法令的正當性,必須同時保障少數人權益不受剝奪,希望透過臺北市在推動都市更新上的豐富經驗協助中央修法推動都市更新。

在綜合座談中與會的來賓一致認為都市更新勢在必行,強化政府主導提升公共利益、藉由中央都市更條例修法增強都更信任、簡明都更程序、精進爭議處理、協助更新整合、保障民眾權益,加速推動都更。對於都更機制調整,臺北市不動產公會期待政府能朝「審議明確穩定」、「落實專業分工」、「提高租稅誘因」及「維繫政府職能」面向來增加都更誘因,提升都更安定性 。

臺北市政府今年1月跟4月已舉辦兩場都更論壇。而針對都更遭遇的困境,市府已在1月由林欽榮副市長提出7項改革對策,分別為「都市更新計畫的確立,公劃更新地區之檢討」、「都市更新審議效能提升」、「權變估價合理化及透明化」、「提供都更中繼住宅輪替安置」、「強化政府職能執行代拆」、「政府給予金融及專業協助」及「都更財稅改革與鼓勵投資」。延續本年4月的第2場論壇提出全方位、全流程的30項改革行動方案,並陸續滾動檢討增加,截至今日已完成了20項行動方案。市府將持續努力,重拾民眾對都市更新之信心,一同建構健全審議機制。

市府也對目前進行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法提出主張,就市府推動公辦都市更新及民辦都市更新審議之實務經驗與爭議處理案例,以都市更新推行應由政府展現主導性與積極性作為,市府提出建議公辦都更案應著重程序而非同意比例、代拆前應先協調、「協議合建」比照「權利變換」享有相同稅捐減免、出資人得併列建照之起造人、明定審議權責及建議完備權利變換之前置選配程序。

林副市長在結論中再次呼籲: 「都市更新是公共事務,政府必須保障大多數人的權益」、「政府職能必須到位,強化公權力的執行,確保程序正義」、「行政法院判決與行政機關的審議職權必須區分清楚」,讓我們一起加速推動都市更新,邁向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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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7/09/29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關鍵字 都市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