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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細部計畫變更草案於106年11月1日開始公開展覽,市府採公開透明原則討論 (新聞稿)


有關京華城容積率疑義,係80年都市計畫書載述內容未臻明確所致,監察院對於本案於102年提出調查報告、於105年1月13日提出糾正,並於106年6月8日請本府相關人等到院質問,本府於質問會議中說明並書面綜整回覆監察委員意見,監察院於審核本府意見及相關佐證資料後,未能採納本府意見,復於106年8月7日再次提出審核意見。
 
為避免後續爭議,本府謹遵監察院審核意見意旨,依都市計畫法27條第1項第3款規定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將監察院審核意見於都市計畫書載明本案已完成整體開發及回饋,故於細部計畫書內載明商業區之容積率為560%等內容以杜爭議。前開京華城細部計畫變更草案於106年11月1日公開展覽30日,各界對於本案之意見均可於公開展覽期間提出。本案後續將循程序提送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公開透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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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7/11/01
  • 發表人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