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本府主導辦理之「桃園市中壢區興南段中壢老小段100地號等10筆土地都市更新案」(中興巷公辦都更案)公開受理有意願參與權利變換查估評定權利價值作業之不動產估價師報名


一、參與資格條件(以下兩項條件皆需符合):
(一)具備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資格取得有效之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並已加入不動產估價師公會。
(二)完成一個以上之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估價案,且該更新案已完成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公告核定或執行二個以上之權利變換估價案。

二、專業估價者選定方式:
(一)由主辦機關(本府,下同)於報名之不動產估價師中,列出符合資格之不動產估價師名單,供本案主辦機關及實施者,以公開抽籤方式各自抽出3家,抽籤代表任一方未出席時,則由主辦機關代表抽籤。
(二)經抽籤決定之專業估價者合計6家,由主辦機關再行抽籤決定與3家專業估價者簽約,其餘專業估價者則為候補。
(三)倘主辦機關公告受理審查符合旨案申請須知第2.8.1條專業估價者條件未達3家時,得由主辦機關重新辦理公告受理;如為6家以下時,則得由主辦機關逕行核定專業估價者名單送實施者依本須知第前項條規定辦理,免辦理公開抽籤。

三、3家專業估價者承作本更新案之估價費用,由實施者應以實際簽訂契約金額提列共同負擔。

四、估價作業費用,不得高於下列權利變換不動產估價提列基準:
(一)一家估價師事務所估價服務費用=四十萬元+更新前主建物筆數或土地筆數×零點二五萬元+更新後主建物筆數×零點二五萬元。
(二)簽證費用:評估每單位不動產價值應加計專業簽證費用零點二五萬元。

五、有意願參與權利變換查估評定權利價值作業之不動產估價師,請於106年12月15日前,填竣報名暨切結書(格式詳本函附件,亦可至本府住宅發展處網站(網址:ohd.tycg.gov.tw)最新消息處下載),並檢附下列文件(最多檢附3個估價案件,若文件以影本提送者,應加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及其負責人印鑑,並註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報名(郵寄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105號;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蔡先生收):
(一)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明影本。
(二)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三)受託估價案件之合約文件。
(四)受託估價案件所在地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網站公告之案件進度。
(五)受託估價案件之權利變換計畫書估價摘要。
(六)受託估價案件之估價報告書估價師簽證頁。

六、本案符合資格之不動產估價師皆可報名參加抽籤,惟為符合6家專業估價者規定,同一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有多位不動產估價師參與,倘其中1位先經公開抽選獲得資格,該事務所之其他不動產估價師即喪失參與資格,後續又抽中者應屬無效,需重新抽籤。

七、與實施者簽約之專業估價者(即不動產估價師隸屬之事務所)應以中選之不動產估價師執行本案,倘於旨案進行中不動產估價師因故無法繼續執行時,得由該專業估價者另行指定該事務所符合資格之不動產估價師擔任,資格資料並應提送本府住宅發展處同意;倘專業估價者無法繼續執行時,應由實施者自候補名單自行洽商決定。倘候補名額不足時,則由本府重新公告受理不動產估價師報名。

八、報名前請詳閱公告內容及各項應注意事項,並依公告內容報名,如有缺漏致影響報名權利,概與本府無關。報名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案專業估價者選定方式。

九、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本府住宅發展處蔡先生,聯絡電話:(03)3298600分機201。

相關附件:
*  報名暨切結書.docx
* 報名暨切結書.odt

點此觀看新聞連結

  • 發布日期
    2017/11/21
  • 發表人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