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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老重建計畫 新北市已核准全國首案

 
因應內政部今年5月公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簡稱危老條例),新北市政府於11月16日公告「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之重建計畫申請作業注意事項」及相關申請資料檢核表、範本,也在11月28日12天內核准板橋文化段危老重建計畫,成為全台申請危老重建計畫通過首例。
 
危老條例推動:新北不陌生 「簡易都更+防災行動」模式再進化
都市防災、居住安全一直是新北市府持續努力推動的目標,新北市政府在2013年8月提出簡易都更機制,只要符合一定條件並取得全體同意的基地,即可簡化重建程序並獲得15%或20%獎勵容積,增加老舊窳陋地區重建效率,推動迄今,目前已有2案透過簡易都更重建完成,另有6案施工中,18案申請建照審核中,簡易都更已為老舊房屋快速重建途徑的典範。而繼簡易都更之後,因應2016年2月台南大地震,新北市政府也提出一系列防災都更行動方案,藉由都市計畫與都市更新法令制度的檢討、民眾自力更新最欠缺的技術及資金協助都訂定出全方位的協助與輔導措施。

內政部於今(2017)年5月10日基於防災發布「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與新北市政府原有簡易都更機制、防災都更行動方案推動政策理念作法一致,市府在原有操作基礎下,於11月16日公告危老重建申請作業注意事項及相關範本,以最快最簡便的方式讓民眾得以申請危老重建計畫審查,有意申請民眾只要依據範本製作重建計畫書,並依檢核表進行檢核即可申請。

危老重建計畫申請流程
為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辦理重建,簡化繁瑣冗長行政流程,內政部訂定危老條例提供容積獎勵最高30%再加10%時程獎勵、提供小面積危險建物重建管道並打造樂齡住宅。如果民眾有危老房屋重建需求,只要符合危老條例第三條適用範圍,例如屬於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達危險程度,且屋齡30年以上及不具改善效益或無電梯者等條件之合法房屋,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確認非屬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建築物,另在完成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後送新北市工務局錄案,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即可依據注意事項檢附重建計畫與相關文件向都更處申請重建計畫審查。

全國首案板橋文化段  12天危老重建計畫核准
目前已核准的板橋文化段申請危老重建基地面積3,113平方公尺,座落29棟2至5層樓磚造及RC造的老舊建築物,現有33戶,所有權人約50人,申請重建基地容積獎勵40%,完工後為地上25層地下4層樓,約240戶的新大樓。重建後建築基地將退縮4公尺,並納入耐震設計及無障礙環境設計,將提升都市公共環境及居住安全,住戶們都非常期待盡快完工入住新房子。

新北市都更處首頁「危老重建計畫」專區可下載相關資訊
新北市每天接獲大量民眾電話詢問危老重建規定及作業程序,只要符合危老條例第三條適用範圍,並完成確認非屬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建築物,及進行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後送市府工務局錄案的程序,並取得全體所有權人同意,即可向都市更新處申請重建計畫。相關申請資料檢核表及範本格式現已公告在都更處首頁「危老重建計畫」專區(http://www.uro.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10296)下載,如有任何問題亦可電洽都更處詢問,電話(02)29506206。
 
表1 板橋區文化段辦理歷程

日期

內容

106.09.25

前置作業

重建計畫範圍所有權人辦理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

106.10.24

申請人將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結果函知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申請人函請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查詢是否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建築物。

106.10.31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確認非屬具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建築物。

106.11.01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於106年11月1日將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初步評估報告書錄案。

106.11.16

審核

申請人向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申請危老重建計畫。

106.11.28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核准危老重建計畫。


基地現況
重建後建物模擬圖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76期)

  • 發布日期
    2017/12/15
  • 發表人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