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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隆盛董事長20週年感言


        二十年前,為了配合政府推動都市更新政策,我們成立了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為國內首創以都市更新業務為導向的非營利專業法人。
        二十年來,台灣的都市更新進入「都市更新條例」的年代,我們經歷了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的挑戰,協助中央及地方政府辦理公辦都市更新,以及投入私人辦理都市更新的實現,充分搭起公、私合作的橋樑,並獲得相當豐碩的成果。
        都市更新條例自1998年公布施行以來,歷經8次修正,最近為因應司法院宣告部分條文違憲失效,經行政院大幅檢討修正,並經院會通過,已送請立法院審議。在行政院修正版本中,新溶入的政策內容,包括:大眾運輸場站、水岸港灣周邊或其他配合策略性更新地區的劃定、健全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機制等,皆為本基金會當年成立的初衷,並在政策形成法令條文的先期作業中,均有本基金會的規劃成果,以為理論與實務的基礎。
        都市更新是台灣都市發展必須且必然要走的一條路,都市更新不只是老屋換新屋,也不是只是振興房地產市場給予容積獎勵,而是因應時代的變化,持續以恆的「都市再生」。這也是本基金會成立二十周年,承先啟後、繼往開來的自我期許。
 

董事長 張隆盛

 

  • 發布日期
    2018/01/22
  • 發表人
    張隆盛 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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