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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防災自治條例 議會三讀通過


【新北市訊】新北市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簡稱防災自治條例)於今日(2月9日)議會三讀通過,完備本市防災型都更拼圖,配合中央政策提供多元途徑,讓有安全疑慮的建物,在簡便快速的申辦流程下,藉由重建、整建或維護重返安全的生活環境。

城鄉發展局柳宏典局長表示,近日花蓮大地震又再次讓民眾人心惶惶,台灣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地震及災害何時來臨無法預測,所以讓有安全疑慮的 建物遠離危險這是很重要的事,本條例兼顧結構補強機制及加速重建協助。感謝議會加開臨時會鼎力支持,三讀通過防災自治條例,可望在今年三月發布實施。

柳局長再次強調,面對高危險及高風險的危險建築物,我們無法漠視人民的生命安全,現行機制不乏強制規定,但卻缺少相對應的協助配套措施,相較於拆除重建,既有建物結構補強也應該被重視,雖然中央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已 經上路,但防災自治條例通過,讓市民可以多一項選擇,有助於早日脫離高災害風險的環境,得以安心居住。

都市更新處張溫德處長補充,市府以海砂屋或因地震受損,以及經耐震詳評評定拆除、結構修復之合法建築物為優先協助對象,並以「限期拆除」及「限期改善」之作法,透過50%容積獎勵、鬆綁相關法令限制、提高整建維護補助額度,及提供前期鑑定評估、補助租金、補貼稅捐等方式,通過 簡單的程序,明確的獎勵,加速民眾重建安全的家園及提升建築結構耐震能力。
室內鋼筋裸露室內鋼筋裸露
建築物具明顯危險建築物具明顯危險

發言人:張溫德處長 電話:02-29506206 轉 101
資料諮詢:更新處事業科徐子宏科長 電話:02-29506206 轉 301
新聞聯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 轉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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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8/02/09
  • 發表人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