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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都審不宜再延宕


有關大巨蛋都市設計審議,遠雄巨蛋公司於3月19日突然發函市政府提出展延都市設計審議的申請,惟都發局對於遠雄公司所稱都審不可討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97條及第127條部分,應是對法規認知有誤解,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議係針對都市防災有關事項作綜合討論,非認定建照及建築技術規則,且市府對展延申請有准駁之行政處分權責。
 
遠雄公司於107年2月27日掛件申請提送第4次變更設計至都審委員會審議,已依該公司之申請於107年3月12日發送都審委員會開會通知單,訂於107年4月3日召開都審委員會,且相關委員、幹事、本府相關單位、地方代表及關心本案團體等均已接獲通知,實不宜貿然更改會議時程,故有關遠雄公司申請展延90天一節,都發局表示未予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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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8/03/20
  • 發表人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關鍵字 都市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