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全國國土計畫意見交流高峰會」熱烈登場


國土計畫法案經總統於105年1月6日公布,行政院定自105年5月1日施行,依據該法第45條規定,全國國土計畫應於107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2年內公告實施(即預定109年5月1日前公告實施)。

本署城鄉發展分署配合「辦理全國國土計畫規劃工作」並研擬全國國土計畫(草案),已於106年10月13日起公開展覽30日,並於北、中、南、東部辦理6場公聽會。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亦分別就國土保育、防災復育、海洋資源、部門計畫、農業發展及城鄉發展等議題及公民團體意見陸續召開11場專案小組會議,於107年3月15日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並於107年3月27日提送行政院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

為使外界了解計畫重點與落實民眾參與,本署城鄉發展分署訂於107年4月12日舉辦「全國國土計畫意見交流高峰會」,針對各級政府、公民團體持續關切包括主題一:國土農業發展、農地違規工廠議題,邀請林國慶教授、林正錺教授、詹士樑教授、葉佳宗助理教授;主題二:水庫集水區土地利用,邀請李永展教授、黃金山顧問、鄭安廷教授、簡連貴教授;主題三:鄉村區的活化,邀請周志龍教授、張學聖教授、戴秀雄教授、郭瓊瑩教授參與本次意見交流高峰會,並邀請中央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大專院校、相關學會及民間團體等各界參與,期待經由本次高峰會議的意見交流機會,促進共識凝聚、推廣保育理念,為後續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擬訂、保育業務之執行奠下推動基礎。

單位主管:陳繼鳴 分署長
聯絡電話:02-2772-1350

點此觀看新聞連結

  • 發布日期
    2018/04/11
  • 發表人
    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
  • 關鍵字 都市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