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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成立16週年感言


十七年前仍任經建會委員,當年連副總統戰兼行政院長決定將都市更新作為施政重點之一,指派我研擬都市更新政策綱領草案,同時籌設都市更新專業公司,由政府與民間共同投資成立,丁致成執行長與陳松森副執行長離開原工作崗位,加入公司籌組陣容。

一年後,內閣改組,繼任之蕭萬長院長認為公私共營未來將遭遇許多困難,所以建議重新考量。因此決定改採由民間捐贈,成立非營利性的「基金會」,一方面協助政府推動都市更新政策,另一方面為民間提供專業都市更新規劃服務。

本基金會於1998年1月23日獲內政部函復同意設置,成立後不久,1999年臺灣遭遇921大地震,基金會開始積極投入災後重建工作,尤其集合住宅的重建,需要以都市更新方式進行重建,基金會協助超過6,000戶完成重建工作。921災後重建工作告一段落之後,基金會除了接受政府委託外,也接受民間委託進行都市更新規劃工作,目前執行中的更新事業已近100餘案,更有21案已經完工。

綜觀全球都市發展趨勢,皆已著重既有居住環境的改善,邁向「市中心主義」,臺灣處於多地震、多颱風,地質不穩定的環境,許多房屋抗震能力不足,更多建物窳陋不堪,都市更新是必要的工具或手段。然而在臺灣推動都市更新較為特殊,因為地價高,屋主更新後又多希望留在原地,因此,我們都市更新引入新的精神與作法,就是援引日本權利變換制度的精神,希望能就地安置原住戶,與歐美都市更新曾被稱為「推土機」政策並不同。

既然臺灣都市更新沒有要把原住戶掃地出門的意思,但也因為每個人的需求不同,又以民間投資為目前都市更新主要主導者,在利益為導向下,建商除有合理利潤外,又得要滿足每個地主的需求,都市更新在臺灣走得步履蹣跚。尤其臺灣高度民主化的環境下,被誤導的政治語言,加上容積可垂手取得的錯誤觀念,讓民眾認為不必花錢,就可以換取等面積的新房子,甚至可以藉此發財,其實,不用出錢就可以住新房,在臺灣絕大多數地區都是做不到的。回想當初基金會協助臺中、南投921災後重建時,大部分都是災民要自己出錢,現在,政府用不必成本的容積當作推動都市更新的籌碼,讓民眾誤以為可以不用出錢就可以住新房,這恐需因地制宜、因案而不同,而有多元彈性的政策思考。

臺灣都市更新面臨許多新的挑戰,都市更新政策也正全面檢討中,展望未來,我們相信都市更新相關法令將會更完備、政府效率會更提高,都市更新的推動將可更順遂。本基金會16年來,陸續有許多年輕精英加入我們的陣營,未來希望有更多的機會為社會、為國家服務。特別感謝丁致成執行長、陳松森副執行長一路領軍,非常辛勞,也要特別感謝林益厚及何芳子兩位顧問的指導,以及鄭正忠、錢奕綱、蘇士豪、張志湧、麥怡安、曹怡悅主任,以及資深同仁的努力,讓基金會更加茁壯。祝基金會16週年生日快樂!各位同仁健康愉快!


  • 發布日期
    2014/03/15
  • 發表人
    董事長 張隆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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