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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辦自主重建更新 桃市府補助你辦


桃園市老屋比例高,為了鼓勵民眾自行實施都市更新,考量民眾自主更新前期整合需資金及人力,桃園市政府107年4月26日公告「桃園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重建補助辦法」,對民眾籌組都市更新團體、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或權利變換計畫進行補助,並首創針對高氯離子建築物或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增加補助,重建案每案最高補助420萬元,希望能夠提高誘因,加速自主都市更新推動。
 
依「桃園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重建補助辦法」,民間籌組都市更新會後,可向市府申請最高60萬元補助;至於事業計畫、權變計畫核定後,可分別享有150萬元補助;高氯離子建築物或放射性污染建築物得於各項增加10萬元補助,最高增加60萬元補助。
 
若民眾想進一步了解補助內容,可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首頁→業務資訊→都市更新科→「桃園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重建補助辦法」查閱相關資訊,或電洽市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03)329-8600分機2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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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8/05/07
  • 發表人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