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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640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7 年 5 月 9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15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 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提報 5 月 8 日市政會議,討論修正「臺北市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 新事業經費補助辦法」部分條文案,通過。

貳、 第 639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
裁示:
一、 芝山岩自主更新工作站招標策略,請企劃科再請示處長。
二、 請企劃科確認 AR1 事業計畫報核之時間點。
三、 請事業科加速修正提列總表作業。
四、 三板橋宅邸案相關之 2 件公文,請事業科同仁持陳。
五、 新隆社區案後續進度請事業科再回報副處長。
六、 BR1 捐贈公益設施事宜,請事業科科長及承辦人再找副處長討論 。
七、 北投寶興段案既有巷一事,請事業科再跟副處長與袁副總討論。
八、 審議委員名單請事業科儘速簽報。
九、 信維市場汙水幹管更新案請工程科向副處長報告。 
十、 華榮市場細部計畫圖須修正一事,請工程科於一個月內修正完成 。請先於兩週內向陳副處長報告,再向局長報告案件進度及因應 措施。
十一、5 月 14 日市長專案報告,請工程科製作整維績效模擬題。
十二、URS 基地使用費計收認定標準,請經營科持續追蹤。
十三、東門市場案請專案辦公室先開工作會議討論操作方向。

肆、 綜合報告事項:
一、 秘書室報告:
(一) 6 月 8 日將進行新版公文系統轉換,詳細作業方式將逐科說 明。 裁示:請各科幹部於更換新系統前,研擬久未結案公文之後續處 理方式。
(二) 委辦案可聘處內講師演講,請依內聘費用標準鐘點費 1,000 元計算,並於招標文件事先預估外聘及內聘人數,以避免減 價收受。
裁示:敬悉。
二、 人事室報告:3 月至 5 月即時獎勵目前尚未有科室提報,請於 5 月 11 日前提報人事室。
裁示:請企劃科提報公劃更新地區論壇。
三、 加班時數請同仁如實填報,以反應真實工作量。
四、 基隆 B 案已核定,請主秘協調處理排除財產占用。

伍、 散會:上午 10 時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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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8/05/15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關鍵字 都市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