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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危老重建有策略 三大獎勵四大配套措施


臺北市政府為協助整合民眾重建意願,將會同民間專業團體及專業人員成立「危老重建輔導團」及「危老重建推動師」,輔導民眾申請危老重建事宜,經評估可適用「危老條例」重建者,將協助提具重建計畫申請重建,預計今年6月上路。

臺北市建管處長張明森表示,老屋健檢報告完成後,建管處均發函告知申請人後續處理方式,且建管處均定期提供名冊予本市都市更新處,以主動輔導如符合本府當年度公告之「本市都市更新整建維護規劃設計及實施經費補助申請暨審查原則」者,得提出整建維護補助申請事宜,補助經費最高可達1千萬元;若住戶有更新重建意願者,可洽都更處提供輔導協助,或符合「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亦可向建管處提出重建計畫申請。

另建管處將配合中央即將啟動建築物快篩作業,107年度預計完成本市9樓以上特定建築物,約計有2,222件,109年底完成本市6樓以上特定建築物,約計有11,031件,其篩選結果如應辦理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將發函要求管理委員會或建物所有權人辦理耐震能力初步評估,以確保建築物結構安全無虞,保障民眾財產安全。另有關危老重建之預算,市政府已向中央申請約2千7百萬元補助金額,並配合編列預算進行危老重建相關作業,將俟中央核定金額據以執行。

臺北市政府配合中央訂頒之「內政部補助委外成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輔導團申請作業及執行管考要點」,辦理臺北市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輔導團之事務,另都市發展局為促使老舊房屋加速重建,特訂定「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培訓及獎勵執行計畫」,免費為市民提供法令解說、協助社區住戶整合意願、輔導申請耐震能力評估。

凡經評估可適用「危老條例」重建者,即協助提具重建計畫申請重建。藉由「臺北市危老輔導團」及「危老重建推動師」提供宣導、諮詢、輔導、整合等有關事務,全程「一條龍」服務,絕無只做半套之情形,希望透過輔導團之協助整合,俾加速本市老舊建築物之更新、改善市容觀瞻,並達到都市防災之目的。

類別 項次 項  目 說  明
三 大 獎 勵 容積獎勵 ●最高可達建築基地1.3倍之基準容積或1.15倍之原建築容積。
●本條例施行後3年內申請重建者,獎勵基準容積10%。
放寬高度及建蔽率 ●授權地方主管機關得放寬建築物高度及住宅區之建蔽率。
稅賦優惠 ●本條例施行後5年內申請重建者,享有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重建後未移轉所有權者,房屋稅減半徵收得再延長10年。
四 大 配 套 資金補助 ●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
●補助提具重建計畫費用,每案5萬5000元。
信用保證 ●經建築主管機關通知或評估需限期拆除重建但資金取得困難者、自主重建且經地方政府認定須協助者、地方政府指定優先推動重建地區等,提供必要之融資貸款信用保證。
弱勢保障 ●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提供社會住宅或租金補貼。
提供協助 ●提供重建相關法令、融資管道及工程技術等諮詢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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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8/05/19
  • 發表人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