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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643 次處務會


時間:107 年 6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 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貳、 第 642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
裁示:
一、 公劃更新地區請企劃科先初擬策略原則,並向王副報告。
二、 各公辦都更案事業計畫報核前,請事業科協檢、協審人員先協助初審書圖。
三、 審議會會議紀錄簽辦請事業科以會議結束兩週內簽出為原則, 倘有困難請提出理由。
四、 請工程科預想華榮市場案,開工典禮、拆除案與統包案前後相關作業銜接方式,請總工督導。
五、 延平北案設計監造標資料,請工程科先送局長室供局長參閱。
六、 請經營科盤整社造人才,作為未來都更人力資源庫。
七、 局長 90 秒宣傳影片請經營科主辦、事業科協辦。
八、 南機場案、水源二三期案請經營科及專案辦公室分別盤整兩案進度,並預估年底預計成果。

肆、 綜合報告事項:
一、 秘書室報告:
(一) 有關公文系統更新一事,線上公文流程都請於 6 月 8 日中午前回歸承辦,6 月 11 日登記桌將再清查。
裁示:請配合相關作業流程。
二、 人事室報告:
(一) 請各科室主管注意工作分配,適用勞基法同仁每月加班時 數不可超過 46 小時。 裁示:請各科室主管注意工作分配。
(二) 108 年選送優秀公務人員尚有名額,欲申請同仁請備妥相 關資料後提報人事室。
三、 會計室報告:
(一) 6 月 11 日工委會將審查更新處及更新基金 105 年度決算, 屆時請各科室主管出席。 裁示:請相關科室主管出席。
(二) 預算審查委員會將於 6 月 14 日召開最後一次概算審查會議 ,涉本處事項為秘書室檔案室搬遷一案,請秘書室再提供 資料,並確認住宅基金是否需補列相關預算。另局長指示中 山段案進度提前一事,請工程科提前編列預算。
裁示:
1.請秘書室先釐清新檔案室是否符合府秘書處訂定之檔案室設置相關規定。
2.公辦都更工程預算、時程進度需互相配合,請專案辦公室彙整資料後與總工討論。

伍、 散會:上午 10 時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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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8/06/12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