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專法6/27上路,擴大辦理包租代管及危老重建 臺中市及臺南市第2場說明會,歡迎民眾踴躍參加
為鼓勵民眾活化利用住宅及加速推動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營建署於今年6月至8月與6直轄市政府攜手合作舉辦11場政策說明會,已相繼於高雄市、臺南市、新北市及臺中市展開政策說明會,且配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簡稱租賃條例)於今年6月27日上路,並擴大宣導租賃條例,其中已於107年7月6日在高雄市舉辦擴大宣導說明會,民眾參與踴躍,互動熱絡,更熟悉政策目的,收獲滿滿。
營建署表示,緊接在後的臺中市及臺南市說明會場次訂於107年7月12日及19日舉辦,除邀請有執行實務經驗的租賃業者到場,與民眾面對面直接溝通,說明政策法令與實務執行細節。本次說明會主題內容分二部分,第一部分為宣導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政策與個案經驗分享及租賃條例的重點內涵,以扭轉國人的租屋觀念、維護國人居住權益及保障承租雙方權益;第二部分為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作業,透過中央及地方的法規解說申請作業,期望提供多元管道,協助民眾辦理自有住宅耐震檢查及加速重建危險房屋,改善居住環境。
營建署指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係依據住宅法規定,提供符合社會住宅資格的民眾租屋協助,除民眾將獲得租金補助外,參與房東可減免綜合所得稅等賦稅、每年也有1萬元修繕補助,以及包租方案每年最高3,500元的居家安全險補助,希望房東均能積極參與,落實居住正義。而租賃條例係規範一般租賃住宅市場,透過法制化管理,可協助房東處理繁雜的租屋管理事務,及協助租賃雙方釐清權利義務關係,藉由產業用心經營,以建構房東放心出租、房客安心租屋的居住環境,達到健全租賃住宅市場的目的。
另外,在危老重建部分,中央政府107年已編列2.1億元預算,協助民眾辦理耐震能力評估及重建計畫擬定,其中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每件6,000至8,000元、耐震能力詳細評估每件最高可補助40萬元、重建計畫之擬定每件補助5萬5,000元,對自家建築安全有疑慮民眾,可儘速向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耐震評估補助。另為保障自身居住安全,請耐震評估結果有安全疑慮且符合重建資格的民眾,儘快提出重建申請。
營建署表示,因名額有限,請有興趣的民眾及早報名,(新北場網址https://goo.gl/forms/OJlg8IDVku5niyLz1;
高雄場網址https://goo.gl/4Gstv4 )。另有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及危老重建說明會相關資訊可到營建署都市更新入口網及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查閱下載(網址:http://twur.cpami.gov.tw/public/pu-index.aspx
http://pip.moi.gov.tw/V2/B/SCRB0501.aspx?mode=2)。
單位主管:朱慶倫 組長
聯絡電話:02-8771-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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