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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前縣長認列任內36件都更成果 市府予以澄清


【新北市訊】對於蘇前縣長辦公室表示市府誤判其受理件數一事,市府說明如下:
針對蘇前縣長所指自辦都更36案,係指其任內統計之都更概要、事業及權變各階段加總,但扣除撤案、逾期失效者,任內更新案件為12件,其中於蘇前縣長任內完成審議案件為9件,包括板橋舊站台鐵宿舍、新板區運路案等,當時只新莊博士的家1件完工。而新北市從100年至今,共受理了231件,完成都更程序的56件中已完工26件。蘇前縣長指稱本市8年公辦都更只做2件,自辦都更只做9件,確與事實不符,特此再次澄清。

發言人:邱信智主任秘書 電話:02-29506206 轉 104
資料諮詢:更新處事業科徐子宏科長 電話:02-29506206 轉 301
新聞聯絡:都市更新處秘書室蔡家雯 電話:02-29506206 轉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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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8/07/18
  • 發表人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關鍵字 都市更新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