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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受理不動產估價師參與「東門停車場公辦都更案」權利變換查估評定權利價值作業


說明:
一、參與資格條件(以下兩項條件皆需符合):
(一)具備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資格取得有效之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並已加入不動產估價師公會。
(二)完成一個以上之都市更新權利變換估價案,且該更新案已完成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公告核定或執行二個以上之權利變換估價案。

二、專業估價者選定方式:
(一)由主辦機關(本府,下同)於報名之不動產估價師中,列出符合資格之不動產估價師名單,供本府及實施者以公開抽籤方式各自抽出3家,抽籤代表任一方未出席時,則由本府代表抽籤。
(二)經抽籤決定之專業估價者合計6家,由本府再行抽籤決定與3家專業估價者簽約,其餘專業估價者則為候補。
(三)倘本府公告受理審查符合前開參與資格條件未達3家時,得由本府重新辦理公告受理;如為6家以下時,則得由本府逕行核定專業估價者名單送實施者依招商公告申請須知規定辦理,免辦理公開抽籤。

三、3家專業估價者承作本更新案之估價費用,應由實施者以實際簽訂契約金額提列共同負擔,惟金額不得逾「桃園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認列標準。

四、有意願參與權利變換查估評定權利價值作業之不動產估價師,請於107年8月21日前,填竣報名暨切結書(格式置於本府住宅發展處網站(http://ohd.tycg.gov.tw最新消息處或詳本函附件),並檢附下列文件(最多檢附3個估價案件,若文件以影本提送者,應加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及其負責人印鑑,並註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報名(郵寄地址: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105號;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游小姐收):
(一)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明影本。
(二)不動產估價師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三)受託估價案件之合約文件。
(四)受託估價案件所在地都市更新主管機關網站公告之案件進度。
(五)受託估價案件之權利變換計畫書估價摘要。
(六)受託估價案件之估價報告書估價師簽證頁。

五、本案符合資格之不動產估價師皆可報名參加抽籤,惟為符合6家專業估價者規定,同一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有多位不動產估價師參與,倘其中1位先經公開抽選獲得資格,該事務所之其他不動產估價師即喪失參與資格,後續又抽中者應屬無效,需重新抽籤。

六、與實施者簽約之專業估價者(即不動產估價師隸屬之事務所)應以中選之不動產估價師執行本案,倘於旨案進行中不動產估價師因故無法繼續執行時,得由該專業估價者另行指定該事務所符合資格之不動產估價師擔任,資格資料並應提送本府住宅發展處同意;倘專業估價者無法繼續執行時,應由實施者自候補名單自行洽商決定。倘候補名額不足時,則由本府於機關網站及公函通知各公會重新公告受理不動產估價師報名。

七、本案不動產估價師報名登記前應請詳閱公告內容及各項應注意事項,並依公告內容提出報名,如有缺漏致影響報名權利,概與本府無關。報名者即表示同意遵守本案專業估價者選定方式。

八、如有相關問題可電洽:本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游小姐,(03)3298600分機203。

相關附件:
報名暨切結書.docx
報名暨切結書.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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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8/08/08
  • 發表人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