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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都市更新進化版,啟動基隆再生(訪問徐燕興處長)

(左)徐燕興處長(右)麥怡安主任

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徐燕興處長,徐處長自2000年服務於臺北市都市發展局及都市更新處至今已有16年,今年初轉任至基隆市政府,歷練豐富,熟稔都市發展及都市更新相關業務。本基金會於8月21日拜訪徐處長,針對基隆市整體都市發展與更新工作之規劃進行訪談。內容摘錄如下:

麥:請問「基隆市都市更新」工作推動重點有哪些?

基礎制度先紮實,更新政策循序漸進
首先是組織的強化,基隆都市更新業務過去由都市發展處(後稱都發處)都市設計科兼辦,政策推動能量有限,但目前已確定都市更新科將於明年初成立,讓基隆市的都市更新業務能有專責單位來執行。其二為法令機制的檢討,過去台灣各縣市的都市更新法令機制大多是參考臺北市的經驗,但要避免落入臺北經驗的思考陷阱或侷限了創意。法令制度如何運用於基隆,須注意基隆本身的特色予以建置。當然,審議效率的提升,也將透過行政流程控管與透明化也是改善重點。第三件事則是爭取中央相關預算作為後續協助自力更新的諮詢服務。

另外,對於基隆都更整體策略而言,很重要的就是如何創造更好的都市更新投資環境和城市的流動性,這才能持續帶動基隆整體發展。我們希望基隆都更法令政策與執行策略皆可以一次到位。所謂一次到位是指依現在的狀況,透過目前規定與辦法、獎勵機制、行政效率等進行整體規劃,不僅是符合當下,也要讓未來執行都更的流程可以沿用,這是很重要的課題。

建立多元參與者溝通平台,基隆都更更多元
都市更新推動包含多樣性的元素,有各種參與者(如:建築師、開發商、公民團體、地主、社區等),絕對不僅是政府或某個獨立個體的事。所以,應可讓大家能夠架構在一個可對話的平台討論,這也是我想透過辦理工作坊來達到凝聚共識的目的之一。當然,目前的做法不侷限在都市更新,而是以地區再生的角度來規劃。基隆未來將著重發展觀光產業,如何加強基隆市的「人本」環境,進而產生好的投資環境,帶動都更的發展,正是我所重視的議題。

都市更新應可開放多樣性的討論,考量個案對地區如何提供最大的環境效益,進而從各個地區再生帶動整個都市的活化再生。目前已陸續規劃透過多個活化老舊公有宿舍等資產,來刺激或改善地區居民與環境,皆由活動引發地區居民對於都市環境的重視,長遠而言將可帶動都市更新或都市再生的發展。

麥:日前您曾提到要把「微笑港灣」整出來,讓人走得不孤單走得很幸福,請問推動內容為何?

國家門戶意象提升,創造流動性
這也是流動性的概念的實踐,港區過去規劃管理主要由港務公司負責,基隆市府將以共同合作方式來推動執行。推動宗旨還是在如何創造流動性,如何讓往來的人潮更多、活動更多,讓人願意來基隆且停駐更多地方、更長時間;所以「微笑港灣」可以說是提高人潮流動為目的,如何吸引人潮來到基隆,港灣周邊就需要做更多友善具魅力地區環境設計來改善。

透過整建維護活化閒置空間,改變都市機能與生活環境
另外,環境改造的部分,我們目前是以活化公有閒置空間作為開端,用最快的速度為田寮河東端的陳舊宿舍注入活力;感謝淡江大學建築系的師生,短短兩個月完成老舊宿舍的整建維護,現在正在改變都市的機能和生活環境,我們實踐都市更新條例第一條的意旨;未來將發展成創新產業聚落,帶動地區的復興。並號召市民參與城市改造,舉辦在地創意工作坊與活動,鼓勵社區居民、基隆青年學子與關心基隆的朋友共同發想地區未來的可能性。目前第一個點是位在信義區東明路的一處閒置的警察宿舍,未來我們也將透過多點的改造,並與社區居民經常互動,逐步地串連成線,讓基隆的都市風貌逐漸改變,這就是都市再生的一種實踐。

麥:對於公辦更新,請問您認為政府角色為何?基隆市政府對於公辦更新可以協助的內容有哪些?

溝通平台以信任為基礎,公辦更新推動更加順暢
這個問題還是要回歸到都更條例第一條,為了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可以透過多種途徑,不管公辦或是自辦的都市更新,都需講究公益性,我認為經過對話、審議機制的討論,每個都更案都可以算是公辦都更的一種,而不需要針對實施者是政府或民間建商而劃分公辦和自辦;我還是強調政府、開發商、地主以及NGO等各方都是互相需要的,要彼此信任才能有良好的溝通。

麥:請問您對於未來推動基隆公辦更新案,中央、地方合作方式有何看法?市府對於未來基隆公辦更新有何規劃?公有地更新較民間土地更困難 ,一般可能面臨各公地管理單位協調、違占建戶協調、私有地安置困難等問題,基隆面對這些問題策略為何?

與中央合作建置創新且具執行力的協調機制
營建署給予的協助包括補助、協助規劃以及關聯性公共工程等,但要促進都市更新建議可不僅於此,應考量軟體部分的提升,也就是說需要有都市更新或再生人才、組織的投資與協助。除了政府及民間資源、技術豐富的雙北市外,包括基隆的其他各個縣市都極缺乏有這樣的組織或機構可以來推動都市更新及都市再生的。

目前基隆市府已和港務公司及臺鐵組成「基隆市港發展策略聯盟」,已有良好的溝通平台,未來也將共同規劃整個微笑港灣地區,一同思考,創造各種可能性。

部分國營事業或機構都有溝通平台,但還沒有正式參加發展策略聯盟,我們將持續努力,我認為必須建立對等的夥伴關係,建立信任才可以讓整個溝通平台更順暢,我國在政策學習只看到機制和組織,未看至制度後的組織價值與內涵。歐洲都市再生經驗,在近十年多處理價值和持續力、領導力的問題。臺北市因為有足夠資金和資源,所以能夠提供完善的安置措施,但基隆資源相對不足,未來也將透過創意性和都市發展願景來形成共識,一方面必須和中央合作找到一個創新且有執行力協調機制。

民眾參與方式轉變為多樣性的活動交流
臺灣的都市更新即將進入另一個世代,將從過去的單項說明會、公聽會、審查會等,轉變成為透過多樣性的民眾參與活動來與社區居民或團體溝通互動,這樣的轉變希望可以讓各方的信任度提升,但這多需要中央協助。

在中央與地方政府目前尚未有專門負責都市再生的相關企業或機構,或許中央正在研究的成立都市再生專責機構是一種可能。在日本有特定非營利活動促進法(NPO法),讓非營利團體非常活躍,而這些團體的參與經營之下,除能滿足民眾多元的服務需求外,還能提升公共服務的效率與品質,成功倒也非需在政府。

麥:民間自力更新補助部分,目前基隆市除協助申請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補助,是否有其他補助來源?針對民間自力更新部分,您的期許為何?

持續的教育訓練與法令宣導協助自力更新
市府所提供的都市更新法令諮詢與教育訓練仍會持續,而相關的補助機制尚待專責的人力及資源完善後將持續規劃。

另外,放眼全台灣,包括基隆,違章建築林立,這可能是自力更新的重要阻力之一,而公共空間環境品質有待提升,也代表著居民對自身社區的公共意識。這需要中長期性的教育紮根及社區營造來逐步扭轉,提升市民的建築教育、美學教育、生活教育。希望由中央建立的配套機制和權責單位,來加強城市美學概念,進而提升民眾關心公共空間環境、都市更新或都市再生的認知和意願,都市更新與再生才不會只是天邊的彩霞。

麥:請您對於基隆市推動都更提出一些期許與勉勵。

完善機制的建置,讓基隆都更未來更美好
除了最前面所提到的基礎工作順利外,目前基隆正積極推動觀光,藉由觀光讓產業環境改善,進而促使都市更新的背景可營造出來。其二是持續與各個公有土地管理機關建立夥伴關係,在基隆各個地區取得空間後希望引進專業人才、組織,經營活化這些空間,藉由這些活動刺激、在地的居民,期待能產生滾動、流動性的效果,進而啟動基隆再生。

基隆首座「Design House」 舊警察宿舍變身為「86設計公寓」
(圖片來源: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提供)

舊警察宿舍變身成為設計公寓,吸引社區居民參觀(圖片來源: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提供)

(本文原載於都市更新簡訊第67期)

  • 發布日期
    2015/09/15
  • 發表人
    訪談整理:
    業務研展部主任
    麥怡安
    研究員 江玲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