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更政策應從專業出發,以民眾安居樂業為依歸,透過都市計畫空間發展調整戰略執行全市性佈局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因應城市變遷、極端氣候、都更困局,積極以專業面向擘劃整體都市發展策略,於今年度(107)提出本市都市發展政策主軸,包含:
一、 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為指導原則,配合捷運路網,強化策略地區及空間發展結構。
二、 執行臺北市12行政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盤點全市都市計畫變更及空間發展定位之大戰略、法定容積之適切性。
三、 進行臺北市公劃都市更新地區檢討,提出85處公劃都市更新地區及都市更新容積獎勵策略,另以公私協力及168專案加速都更效能。
故臺北市現今政策方向係從發展願景、計畫方式、實質開發等面向,三層級的全面架構全市都更政策,非僅偏重過去失敗的策略,將「容積疊加放送」作為推動都市更新的惟一選項。
更新處表示,本市老舊房屋基數龐大(30年以上房屋高達59.7萬戶),執行都市更新為必要的都市再發展手段!為此,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處落實「發揮政府職能」積極推行公辦都更,並設定公辦都更六大目標:(一)活化臺北市都市機能,協助臺北再生與門戶計畫推展。(二)公有閒置土地整合運用帶動民辦都更,強化公共環境整備。(三)主動協助災損建物推動都市更新,營造安全宜居環境。(四)提供公共住宅,落實居住正義。(五)帶動營建、智慧產業發展,發揮乘數效果。(六)作為民辦都更標竿,引導民辦都市更新加速。截止今日,包含華榮市場公辦都更、斯文里三期整宅公辦都更皆已順利拆除、即將動工,更有多案業進入法定審議程序,為臺北市提供公共住宅、建立安全住居環境、強化防災韌性基礎,已跨出奠基的第一步。
都市發展是長期計畫,都市更新政策必須考量都市容受力、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是基於都市計畫指導的執行手段,一味以容積擴張之方式推行都市更新,將造成未來都市發展的負面外部性,成為臺北市的沉重負荷。同時,都市更新須具備「公益性」,是包含「重建成本」的「社會工程」,重建的成本(共同負擔)應由所有權人享受更新效益時「自行負擔」,並提供必要之公共設施、公益回饋,而非由膨脹的容積政策,成為後代的都市課題。
更新處進一步說明,都市發展局與都市更新處推動之相關措施,除興建公宅作為都更中繼儲備,更以公辦都更建立安全環境、帶動地區再生;同時,由都市更新處進行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推動168專案、改革獎勵機制、都市更新審議分流與簡化程序、都市更新稅賦減免與資金鬆綁協助,至107年7月止,共核定139件都市更新案、其中55件完工,佔歷年總量近40%(歷年核定340件、完工136件),顯見市府努力成果,已逐漸展現效能。另一方面,市府刻進行公劃都市更新地區公展程序,後續將配合「宜居友善、智慧城市、防災韌性、都市美學」等層次推出配合政策,臺北市將有望加快都市更新進程,建立更加「宜居、安全、智慧、美麗」的臺北!
聯 絡 人:簡瑟芳總工程司、傅舜華正工程司
電 話:02-2781-5696#3180
點此觀看新聞連結
-
- 發布日期
- 2018/08/24
-
- 發表人
-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
關鍵字 都市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