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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住都中心正式成立


辦理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案及社宅營運管理
為了提升政府主導都市更新量能,「行政法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在今(2018)年8月1日正式成立,將專責推動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案件及營運管理社會住宅。
蔡英文總統、張景森政務委員、財政部蘇建榮部長、內政部徐國勇部長、花敬群政務次長及林慈玲常務次長共同為國家住都中心揭牌

以行政法人型態成立國家住都中心
國家住都中心的設立主要是鑒於國內土地權屬複雜,在都市更新開發案件中,地主需維護自身權益、開發商需考量公司營運利潤、政府部門需兼顧城市發展及環境品質維護,三方協調取得共識後,案件方能順利執行。然而,此一共識或互信建立之過程,所需時間冗長,過程中往往多方意見競合,導致整合困難,影響民間業者投入或私地主參與意願,進而造成整體都市更新工作推展不易。

另外,也因應過去政府在國宅階段性任務完成後,紛紛裁併相關住宅單位,近年隨著房價攀升,面對社會大眾對於社會住宅的殷切盼望,內政部積極投入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業務,期間配合2017年間舉辦之世界大學運動會需求,提供作為賽事期間的選手村使用,而隨著2018年間臺北市政府歸還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其內3,408戶社會住宅亟需相關管理人力投入及建立營運機制,然而以現行行政機關之編制,尚無足夠量能投入管理營運工作。
面對上述問題,內政部經分析以公司、財團法人或行政法人型態成立專責機構之優缺點,並參考1998及2007年間嘗試推動由公私部門共同出資成立都市更新公司,但最終因招致與民爭利疑慮而終止推動之經驗,選定以行政法人型態成立專責機構,期望藉由其具彈性的組織性質、具公信力之半官方色彩、公開透明之財務狀況及預算,以及大公益小營利的組織營運目標,協助解決現有都市更新及社會住宅執行時遭遇之課題,並積極實踐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及社會住宅政策。

歷經2年多之立法及行政程序後,國家住都中心在2018年8月1日正式成立。依據「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第3條規定,國家住都中心業務範圍包括:(一)社會住宅之受託管理、(二)都市更新事業之整合及投資、(三)擔任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四)受託辦理都市更新事業實施者之公開評選及其後續履約管理業務、(五)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不動產之管理及營運、(六)住宅、都市更新之資訊蒐集、統計分析、研究規劃、可行性評估及教育訓練。

近期將辦理3案都更案招商 歡迎各界參與
國家住都中心近期將辦理「臺北市嘉興街都市更新案」、「臺北市捷運圓山站西側都市更新案」及「新北市板橋浮洲商業區都市更新案」等3件都市更新案公開招商作業,已於8月8日舉行招商說明會。
以浮洲商業區案為例,考量鄰近浮洲合宜住宅住戶已開始入住,未來每日均有上萬人潮於此活動,商業需求強勁,國家住都中心將配合都市計畫規定,務實分析地區需求,並廣泛了解業界商業空間經營建議,未來引入使用項目能符合地區需求,並兼顧公共利益。


社會住宅將與住戶攜手營造社區意識 共創適居生活環境
另外,在社會住宅業務方面,國家住都中心初期以營運管理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為主,考量未來入住居民來自四方,凝聚社區意識為首要課題,未來將結合民間及非政府組織等團體,透過鼓勵住戶參與社區公共藝術營造、引入多元生活機能及舉辦各項社區活動,協助住戶凝聚社區意識,並期待將執行經驗移植到未來完成的社會住宅社區,除了實踐政府社會住宅政策外,更積極建構宜居的生活環境。

 國家住都中心的成立希望以專業且具彈性的獨立角色,推動政府主導都市更新政策,以及協助社會住宅的營運管理,讓公私有資產再利用、都市機能活化、改善居住環境及提升公共利益。未來國家住都中心辦理更新案件過程,也將積極與建築師、都市計畫技師、不動產估價師及地政士等專業技師合作,並廣邀民間資金及開發商不動產經營知識投入,共同合作改善都市環境及機能。有關國家住都中心最新消息歡迎至官網(https://www.hurc.org.tw/)查詢。

(本文刊登於都市更新簡訊第79期)

  • 發布日期
    2018/09/21
  • 發表人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