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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等5都完成社會住宅地價及房屋稅減免條例 內政部呼籲新北市政府加快腳步


為鼓勵房東參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早已完成房屋稅、地價稅優惠稅率自治條例制定,臺北市之自治條例,亦於今(107)年10月1日三讀通過,且溯及至住宅法修正施行日(106年1月13日)。內政部表示,5直轄市之自治條例通過,將大幅提高房東參與的意願,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因而受惠,並呼籲新北市儘速跟進辦理。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誘因多 多重優惠吸房東
內政部指出,為鼓勵房東釋出住宅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6直轄市政府已於今年1月完成開辦,除就房東賦稅優惠外、政府也提供每年1萬元的修繕補助,及針對包租方案每年最高3,500元的居家安全險補助,以多種優惠措施,鼓勵房東積極參與。此外,針對有居住需求的弱勢民眾也將提供租金補助。並配合今年6月27日施行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協助租賃雙方快速處理繁雜事務,有效減少租賃糾紛發生,營造友善、合宜的租賃住宅環境。

呼籲新北市重新檢討賦稅優惠 照顧新北市市民
內政部提到,去(106)年1月13日修正施行的住宅法,新增以包租代管方式推動社會住宅的規範,並修正房屋稅、地價稅、綜合所得稅相關賦稅優惠規定。例如每屋每月租金收入1萬元以下可免納綜合所得稅,其租金收入超過1萬元部分,房屋必要損耗所支出費用亦可再減除百分之六十;至房屋稅及地價稅因屬地方稅,則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減免規定。

目前已完成開辦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6直轄市中,僅剩新北市尚未完成減免規定,為避免影響已參加的房東可享有房屋稅、地價稅優惠的權益,內政部呼籲新北市政府比照其他直轄市政府作法,其中直接興建社會住宅之地價稅及房屋稅,皆採免徵,另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之地價稅及房屋稅亦多參照自用住宅稅率,並溯及自住宅法修正施行之日施行,加快腳步完成制定。

包租代管更安心 中央地方齊努力
最後,內政部特別感謝臺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支持修正房屋稅、地價稅優惠規定,透過中央及地方齊心努力,包租代管民間空屋的方式未來也將擴大到其他縣(市)辦理,除可增加社會住宅供給,也能協助房東有效管理房屋、房客順利租屋,歡迎有意願加入的房東及有租屋需求的民眾,到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社會住宅專區(https://goo.gl/s9rpBE)查詢相關資訊,或撥打1999向各直轄市政府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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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8/10/09
  • 發表人
    內政部營建署
  • 關鍵字 住宅 稅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