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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可以攻錯? 聆聽John C. Keene教授演講有感

 

                                         

100年1月5日,本基金會邀請美國賓州大學知名John Keene教授以「美國都市更新之政策發展-以費城為例」為題進行專題演講,諾大的演講廳座無虛席,坐滿關心都市更新的產官學各界人士。去年底,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也分別邀請日本及英國專家與國內都市更新有關人員舉辦都市更新工作坊(workshop),密集研討,企圖學習國外經驗,以推動國內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是當前顯學

今年二月中旬,內政部江部長更是親自參訪日本都更,與日本當局交換都更經驗,俾獲取第一手的資訊。日本專家對江部長所提問題鉅細靡遺,尤其關心容積獎勵等執行上的細節,感到非常佩服,認為以內閣大臣而言,江部長是非常地用功,才能提那麼細膩的問題。二月下旬,郝市長也到香港及新加坡取經。由以上觀之,國內各界對國外都市更新的經驗與趨勢仍然非常關心。

無論日本、新加坡、英國或美國的都市更新,就重建(Redevelopment)而言,幾乎都由政府主導,配合整體都市發展,著重都市機能再造,朝向較大面積開發,整體規劃、分期分區方式進行;優先更新地區不外是市中心、河岸、港口等產業衰敗、環境窳陋地區,展現出大格局與更新魄力。

台灣都市更新成效有待提升

反觀台灣,十餘年來執行更新展現的成果,實在與國外先進國家的經驗,大相逕庭。我們的都市更新,無論藍綠政黨,不分中央或地方,政策上都非常地支持,不斷列入競選政見,持續地規劃、研究與座談,但實際上,還是僅止於敲鑼打鼓、管考、督導…,成效有限。

根據統計資料,全國都更績效以台北市名列第一。然而,台北市自91年至去年底核定實施都更的案件亦僅有96案,其中已開工尚在施工中有32案,已完工有35案,其餘尚在進行有關程序,而最近幾年核定的案件平均每年不超過20件,尤其是核定通過的96案,總面積約30公頃,每案面積都非常狹小,其中更新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至3,000平方公尺之間者有56案,佔核定案件之58%,都更目標都是老房子翻新,不涉及都市機能再造,當然都是由民間來辦理,政府負責審議、核定。依更新條例規定,政府給予最大的協助,僅就增加更新後容積進行把關。以上觀之,都更第一名的台北市,更新績效也未能彰顯,更甭論其他都市了。

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提到都市更新推動癥結,各方提供許多建言,例如:配套法令需進一步檢討、需提升審議行政效率、建立公辦都市更新機制、健全更新資料系統、積極培訓專業人才、減少更新爭訟產生等,比比皆是。個人認為相關建議、口號已多如牛毛,「行動」才是關鍵。

以台北市為例,假如能掌握更新條例母法精神,鬆綁子法及相關解釋令,選擇一、二個大型個案,集中力量,捲起袖子,開始行動,則十年後,政府也會有一、二處足以與國際交流的國際級更新實例,更新才有成效可言。

西方有句諺語:「今晚我做了一千個決定,明天我還是會走我的老路」,我們老是停留在學習先進國家經驗的階段,甚麼時候才開始具體行動,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坐而言不如起而行!

  • 發布日期
    2011/03/15
  • 發表人
    基金會顧問 林益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