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663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7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依局務會議裁示,「有關市政大樓門禁安全及電源管理有新的規 定,注意最後離開之人員需檢視是否關閉門、窗、電燈、電器( 電扇、檯燈、電鍋、除濕機、護貝機),如有違反前述作業將記 申誡一次,並已取消特殊理由可專簽市長。另特別注意,同一科 室當年度如有 6 次以上科室主管將有連帶責任,再請各科處協助 宣導。」請秘書室宣導,更新處比照都發局辦理。
二、 依局務會議裁示,請各科室加速 108 年委辦案發包作業,請主秘 督促。
貳、 第 662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請秘書室統一密件公文、表單格式,請主秘督導。
二、 △F5-7 提市政會議公文請企劃科儘速陳核。
三、 近來事業科有公聽會、聽證開會通知單漏發情事,因影響民眾權益甚鉅,請事業科於下次處務會議提出改善辦法。
四、 請事業科建立更新會成立之後續監督輔導機制,請事業科於下次處務會議提出辦法。
五、 依山小綠洲案請加速進度,請工程科與經營科共同推估作業時程 。
六、 請經營科速簽華山案評鑑報告,並召開會前會研析討論。
七、 請經營科訂定 URS 受理原則。
八、 請事業科思考綠建築保證金領取之稽考機制,並請於下次處務會議提出辦法。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上午 11 時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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