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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667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7 年 12 月 19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貳、 第 666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北投區振興段都更案請事業科先與王副局長、張副局長報告後, 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正式會議討論。
二、 士林自主更新工作站預計明年 1 月上網,請企劃科於廠商進駐前 派人至工作站。
三、 都更審議會會議紀錄作業流程請事業科再討論。
四、 延平北路公辦都更案因應特定建築調整後圖面,請工程科洽局都 市設計科瞭解後續變更程序。
五、 安康平宅 BC 基地影像紀錄案腳本部分請主秘督導。
六、 斯文里二期公辦都更模擬選配案請經營科明年再行上網。
七、 都市再生學院課程經營科可提前廣為宣傳;亦可安排各科幹部或 同仁講課。
八、 中國信託尚未繳納都計代金入更新基金一事,請企劃科督促,請 詹副總督導。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一、 本年度研考會公文查核 75 分,比去年進步 4 分;發展局查核 81.7 分,亦比去年進步。請同仁繼續努力。另同仁多有未併案歸檔之 情形,經查某些案件,非承辦人直接之責任,故請事業科修訂檔 案管理表之項目及保存年限,以便同仁歸檔,若有疑義,再洽研 考徵詢。
二、 公文發文之受文者的地址及郵遞區號,務必完全正確,若應收到 公文之民眾無法收到,將會對本機關進行投訴,徒增行政手續之 繁瑣。
三、 若有公文函發民眾,其個資務必遮蔽,以免涉有刑責。
四、 本年度專案案件查核報告,內有研考會建議及缺失各項,請同仁 避免再犯。 五、 轉達研考會推動事項,IRS(異常事件通報)請同仁善為利用, 表達意見,解決問題。

伍、 散會:上午 11 時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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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8/12/25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