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A+
新北市放寬危險海砂屋獎勵適用認定 未來百餘戶將受惠


【新北市訊】新北市長侯友宜就職第一天走訪新店區大溪地(一期)社區,了解民眾自力都更的困難處。針對社區更新會及民眾提出海砂屋獎勵認定範圍疑義,市政府於12月26日召開跨局處研商會議,確認範圍及原則,未來屬同一使用執照範圍內之建築物,經核准併同拆除重建者,皆可適用之。

城鄉發展局局長黃一平表示,海砂屋獎勵認定範圍涉及都市計畫法新北市施行細則第55條規定,關於民眾陳情社區僅部分建築物認定拆除重建涉獎勵認定疑義,考量該條文訂定原意為保障居住安全及促進老舊危險建築物加速重建,故經專案核准拆除重建的海砂屋或危險老舊建築物,及其同一使用執照範圍內併同拆除之其他建築物,皆可適用。

綜合規劃科科長李擇仁表示,新北市境內經評定為海砂屋案件有85案,於建立海砂屋獎勵適用通案性原則後,未來不僅新店大溪地社區,類此案件經本府建築主管機關核准併同拆除重建者,皆適用該獎勵規定,初步統計將有百餘戶受惠,以落實市長居住安全政策。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江志成副局長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綜合規劃科長李擇仁 電話:1999 分機 7058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秘書室陳文傑 電話:1999 分機 7160

點此觀看新聞連結

  • 發布日期
    2018/12/28
  • 發表人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