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669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 年 1 月 2 日(星期三)下午 1 時 45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有關本處相關業務科室之 E 化及無紙化作業,請各科室再行檢討 ,列出過去成果及未來計畫,請主秘擔任 PM。
二、 近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因應條例正式發布 需調整相關規定部分請企劃科、事業科於本週修正,並請法秘協 助排列優先順序。本案已納入局長室列管事項,將每週向局長回 報。請袁副總擔任 PM,請每週定期開會討論。
三、 府方預定於 3 月 9 日至 10 日排定首長共識營,針對本局未來 4 年重點案件及目標,由局綜合企劃科彙整,請企劃科擔任本處窗 口。
四、 轉達市府主任秘書會議裁示︰市府公用會議室,完成借用後未使用,或任意更動資訊設備者,達 3 次以上即停權ㄧ次。
貳、 第 668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108 年首次都更審議會將於 1 月 7 日召開,請事業科加速更換主任委員行政作業,並向局長面報相關流程、委員名單、排會時間 等細節。
二、 有關都更都設分組審查事宜,請事業科安排委員一同審查。
三、 審議案內控表請秘書室研考人員協助管考,請事業科各股股長協助調配股內業務。
四、 新年度審議會會議紀錄作業流程及排會原則請事業科依新辦法辦理。
五、 請事業科擇期安排局長拜訪公會。
六、 請工程科擇期安排局長視察斯文里三期公辦都更基地。
七、 請工程科整理本處所有工程案進度後,向局長報告,請主秘擔任 PM。
八、 請經營科整理都市再生論述,擇期向局長報告,請總工擔任 PM 。
九、 請專案辦公室整理與都更中心合作案件,擇期向局長報告。
十、 延平北路警察宿舍公辦都更案內容調整一事,請專案辦公室簽報 。
十一、 南港轉運站東側商業區公辦都更案報核進度請專案辦公室掌握時程。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下午 14 時 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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