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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670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 年 1 月 9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1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府揭示若有時代力量黨團索資,請府會連絡人提供 7 份紙本。( 各科室)
二、 有關議員索資請府會聯絡人詳加了解題目及用途,有必要請事先 拜會。(各科室)
三、 有關市長室列管案須於 7 天內申請展延,以及逾期案件辦理情形 檢討事宜,請王副督導。(各科室)
四、 請至少邀請當年度市政顧問召開一次會議。(各科室)
五、 反覆訴訟及訴願之案件,請提報局務會議討論。(各科室)

貳、 第 669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向局長面報資料,應簡述個案歷程及處理方式並精簡內容,且提供區位圖及基地位置圖。
二、 後續處內相關演講應制定 SOP 並通知全處同仁。
三、 針對個案或工程案應訂定內控機制,制訂向局長報告進度內容及 時機。另針對須請局長出席相關會議或活動一併遵循辦理。
四、 請企劃科儘速辦理修法委辦案。
五、 請事業科內控資料另外向王副報告。
六、 整維內容非係屬本處專職,有關建築管理仍須請建管處一併配合 辦理。
七、 請工程科針對今年度整維補助案加速辦理,並開技術會報。
八、 請經營科整理都市再生論述,盡速向總工報告。
九、 本處與都更中心合作模式及雙方定位請論述,擇期向局長報告。
十、 工作站內控機制請專辦儘速辦理。
十一、 有關 URS 基地接管或相關個案接管之財產,後續於簽報府核定後,由秘書處接手財產造冊及管理相關事宜。
十二、 107 年度委辦案須辦理併決算項目請會計室彙整並管控進度。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上午 11 時 4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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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01/22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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