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三峽老街容積移轉作業規範,保障老街民眾權益
【新北市訊】為引導三峽老街永續發展,「新北市政府辦理三角湧老街區土地容積移轉申請作業規範」於今年3月12日公告實施,三峽老街歷史風貌保存區內未開發的容積得經申請移出,甚至跨都市計畫至三峽台北大學特定區,藉由創新的開發權移轉機制,不但保障民眾權益,也確保三峽歷史風貌保留區的建築聚落,能繼續承載著人們的公共記憶,保存更多的城市故事及老街風貌。
都市更新有重建、整建、維護三種方式,市府於民國96年以整建、維護方式完成三峽老街復舊之後,使得傳統建築物與整體風貌注入了新的生命,並成為本市著名景點。市府於原三峽歷史風貌特定專用區都市計畫中明定以各種保存方式給予不同額度之容積獎勵,城鄉局經由多次積極向地方召開說明會、溝通會議及問券調查,藉由民眾參與,讓居民能表達對老街更新的想法,廣納各方意見後,完成容積移轉作業規範等配套措施,並進行公告「新北市政府辦理三角湧老街區土地容積移轉申請作業規範」,讓三角湧老街區土地容積移轉案件之申請條件及作業流程清楚明確。
城鄉發展局黃一平局長表示,過去三峽老街的都市更新,讓三峽民眾的公共記憶銘刻在地方的建築物中,藉由本次創新的開發權移轉機制,在保障了民眾權益的討論過程中,除讓民眾未來辦理容積移轉行政作業更清楚,也讓居民認真思考更新後的永續發展與活化,使整體風貌得以永續發展,更能生生不息的將傳統建築物及文化傳遞下去。
發言人:城鄉發展局江副局長志成 電話:29603456分機7169
資料諮詢:城鄉發展局開發管理科張科長記恩 電話:89516767分機625
新聞聯繫:城鄉發展局秘書室陳文傑 電話:29603456分機7160
點此觀看新聞連結
-
- 發布日期
- 2019/03/29
-
- 發表人
-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
關鍵字 容積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