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廢止「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設置監督及管理辦法」及「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辦法」(預告期間:2019.04.04~2019.06.0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4月2日
發文字號:金管證投字第1080103842號
附件:法規廢止理由pdf檔及原條文文字檔
主旨:預告廢止「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公司設置監督及管理辦法」及「都市更新投資信託基金募集運用及管理辦法」。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
三、原條文及廢止理由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law/DraftForum.aspx)。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六十日內於前揭「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二)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電話:(02)27747171
(四)傳真:(02)87734154
正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本: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均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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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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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表人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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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更新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