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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第 682 次處務會議紀錄


時間:108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上午 9 時 0 分
地點:本處 17 樓會議室
主席:方處長定安
出席人員:如簽到表

壹、 轉達本週市政會議及局務會議(主管會報)裁(指)示事項:
一、 轉達市政會議指示:
(一) 陸軍保養廠與廣慈博愛園區興建公宅案,可帶動周邊老舊房舍都更,因斯文里三期都更僅為個案,能否複製其 SOP 與成功經驗尚 有疑慮,現水源二、三期及南港區已設置都更專案駐地工作站。 實踐是檢驗的唯一標準,outcome 決定一切,目前市政瓶頸在於 都更,應善用都更中心積極推動,並留意「南港產業生活特定專用區」6 年條款之限制,評估駐地工作站辦理成效,作為協助地 區推動都更參考。
(二) 公文全面 e 化與減量、加快時效、減章等提升公文效率,涉及流程改造,請各機關配合檢視;另公文無法 e 化,如公文保存年限 超過 30 年之檔案,請條列無法 e 化原因,秘書處再洽詢中央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請求修改法規。
(三) 網路提供之各式申請表單,應採線上申請、線上簽核流程並認證 ,公文陳核過程亦務必全面 e 化;惟據了解,部分表單因涉及申 請人須親自到場辦理或其他困難處,請局處全數予以條列,俾研議以修法方式或府內自行克服等方式逐步解決。換言之,原所列 L0、L1、L2 之階段,現依市長指示,均列於 L2 階段,相關訊息 亦已透過主任秘書會報予以宣導,請各局處首長於局(處)務會議再次提醒主秘,針對上述 2 項業務,務必向同仁宣達
二、 轉達局務會議指示:(本周停開)

貳、 第 681 次處務會議裁(指)示事項處理情形: 紀錄事項備查。

參、 各科室重點工作報告:(略)
裁示:
一、 陸保廠及廣慈公宅周邊駐點請專辦協助都市更新推動中心掌控時程。
二、 延平北路案請研析是否辦理駐點工作站或結合士林工作站辦理相關推動作業。
三、 整維案請研析由委辦團隊彙整成果圖冊。
四、 AR1 更新案請研析主要計畫發布後後續相關作業。
五、 自劃更新單元內控作業請簽報,後續並請依內控作業確實執行。
六、 有關由本府代拆個案,請就其正當性、公益性、公共安全等面向分析其必要性。
七、 請專辦洽三科有關捐贈公益時段案例相關執行作業情形。
八、 有關估價作業要點修法後續作業期程及進度請提報。
九、 整宅檢修補助作業要點由詹副總擔任 PM,請儘速研擬並安排技術會報。
十、 議會開議期間非必要請勿請假。

肆、 綜合報告事項:(略)

伍、 散會:上午 11 時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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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
    2019/04/30
  • 發表人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